首页>大明小 > 第二百零六章 朝堂之争1

第二百零六章 朝堂之争1

目录

翌日,紫禁城,奉天殿。

晨光初透,拂晓的寒气尚未散尽,百官已依品序列于丹墀之下。

青烟袅袅,御香缭绕,一片肃穆。

“奏事——”

鸿胪寺官贾斌高声宣唱,四品以上官员闻声而动,手持奏疏,依序出班,禀报之声在空旷的大殿中回荡。

龙椅之上,年方弱冠的弘治帝朱佑樘端坐着。

面容清俊,目光沉静,将每一道奏报都听得分明。

遇事可立决,他便寥寥数语,裁断分明;遇事需商榷,则垂询左右,广纳廷议,并不固执己见。

虽登基未久,那从容的气度却已笼罩在这九重宫阙之上。

晨光渐渐铺满御座,映得殿内一派澄明,恍惚间,似有中兴之气,在这年轻的皇帝与整肃的朝堂间,悄然萌动……

贾斌见大家都归位站好,正要拿起鞭子准备鸣鞭退朝时。

顾溥手持象牙笏板出列:“臣,顾溥有本启奏。

今有徐州知州周立水,呈报辖内一桩特奇惨案,涉及稚童恶性杀人,地方律法难裁,民情激愤难平,恳请陛下圣断。”

说罢,将奏疏交于上前的内侍萧敬。

朱佑樘接过奏疏展开,起初,还面色如常,但随着目光逐行下移,眉头渐渐蹙紧,捏着奏疏边缘的手指微微用力,甚至能看见指节泛白。

奏疏中所述:三个十岁上下的孩童,因“未杀过人想试试”

便将同龄玩伴诱至荒园,推入枯井,复又搬石砸下,致其活活窒息于冰冷淤泥之中;其父母非但不予管教,反而或协助掩盖,或教唆脱罪;主犯孩童赵银祥心思之缜密阴冷,对律法漏洞之利用,简直令人毛骨悚然;而地方官依据《大明律》对“幼小”

之宽宥条款,陷入判罚两难之局……

“岂有此理!”

朱佑樘忍不住的低声喝斥:“朕竟不知,我大明治下,稚子童子,竟能怀有如此蛇蝎心肠!

其行径,与禽兽何异?其父母师长之责何在?!

萧敬传下去!”

“是!”

萧敬双手接过,步下台阶,从第一个开始传阅。

看过的震惊,还没看到的好奇,整个大殿也是起了细微的议论声。

一个年约五旬,面容白净,身着绯袍仙鹤补子缓步出列。

此人,正是内阁次辅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刘吉,素有“刘棉花”

之外号。

刘吉手持笏板,躬身行礼:“陛下息怒。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