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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3章 祭上(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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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中的俘虏,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儿童可能被收养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杀祭神灵。

商代的人祭之风炽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残,不仅有大量卜辞记述,而且有考古遗迹证明。

人祭的形式有火烧、水溺、活埋、刺喉沥血和砍头,甚至于把人剁成肉,蒸为肉羹。

春秋时代的人祭现象虽不象商代那样触目惊心,残不忍睹,但也并不罕见。

《左传·昭公十年》载:鲁国季平子用人于亳社,《昭公十一年》也记述,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雎之社。

《史记·秦本纪》说秦穆公将以晋君祠上帝,《陈涉世家》也称:为坛而盟,祭以尉。

人做为祭品的另一现象是为男神提供美女。

当青铜时代的厮杀开始后,妇女由于体力上的缺欠,失去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尊位,渐次沦为男性的奴隶,其生产、生殖能力也被贬到次要地位。

相反,女性的美迎合男性统治者的需要被片面强调起来,面目姣好的女奴成为****的牺牲品。

为了满足想象中的神灵贪恋女色的**,产生了以美女为祭品的习俗。

不论杀死、活埋、淹死,都是以美色娱神的表现。

名义上是让她们的灵魂去做神灵的妻妾,实际上是供神灵玩弄。

古籍载,秦灵公时曾经用公主妻河,而战国时魏国邺地河伯娶亲的闹剧更是有力的证明。

人祭中还有以童男童女祭神灵的现象。

以童年人体作祭品,一是由于童体肉嫩,二是基于神仙喜欢儿童,儿童天真无邪,纯洁无瑕,这正与仙家凌空御风、长生不老的追求相关联。”

“还有就是用血。

血,是一种特殊的祭品。

古人相信,血是有灵魂的,血能维持人或动物的生命,一旦失血,就意味着受伤甚至于死亡,好像血有一种神奇的力量。

作祭品的血有人血,也有牲血。

佤族有猎人头作祭品的习俗,猎头的血迹就有神秘的意义,猎头血掺以灰烬和谷种播进地里,认为这样能促进谷物的生长。

锡伯族祭祀地神时,就把杀猪后的猪血洒在地里。

一些彝族人祭地时,以鸡毛醮血沾在象征土地神的树枝上。”

我说。

“我天,这也太可怕了。”

王娜姐说。

“物品还是其次,祭祀的手段才更为残忍。”

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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