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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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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的毛病会好吗?探春回来和他告别吗?

请看下回。

正文不读红楼很遗憾,读不懂红楼不丢人

不读红楼很遗憾,读不懂红楼不丢人

――一百回后的感想

记得我准备翻译《红楼梦》的时候,也有过犹豫,但后来还是下定了决心,打算好,一天天地做,一回回地译。

现在,回过头看看,竟然有些不太相信,已经译完这些了。

当时,为名字曾经犹豫过,后来还是起名叫《大白话红楼梦》,另外学着人家,加了个括号&ldo;首发&rdo;。

至于选择新浪,倒是没有犹豫,因为我一直在新浪读书。

后来,有位读者提建议,应该改成&ldo;红楼梦翻译&rdo;,我觉得很好,起码应该在后边注上,这样才不会误导读者。

我想了办法,可是一直没有改过来。

那就在这里声明一下:《大白话红楼梦――〈红楼梦〉翻译(新浪首发)》。

不读红楼很遗憾,读不懂红楼不丢人。

《红楼梦》真的很伟大了。

有人可能觉得,它不过就是记了很多琐事,有什么伟大的?文学作品伟大不伟大,应该不在于写的事情大还是小上。

《红楼梦》通过一个家族,写出了时代,它是伟大的。

可它也很难读懂。

首先,文言文比较难懂。

其次,有些老一点儿的方言很难懂。

一说不懂,有的人就会说:&ldo;这就是白话,读不懂太可笑!&rdo;就算是白话,读不懂也不可笑,何况是古白话呢?这些方言,年龄在三十岁以上的人还能读懂,年轻一些的就不好办了。

这不奇怪。

我们看人物,要把人物放到当时的背景看,不能用现在的标准去衡量他们。

有人经常批评贾母,这是可以的。

但是,有的人看到贾母死了,就非常高兴地说:&ldo;活该!&rdo;这就不对了,成了幸灾乐祸了。

贾母很多做法都不对,但总体看,她还是一位正常的、慈祥的封建社会的老太太。

所以,我们可以讨厌她,但不能一棍子打死她。

另外,大部分人都是喜欢林黛玉,讨厌薛宝钗的。

这种态度,似乎更多的是一种道德的力量。

在生活中,似乎喜欢宝钗的人更多,这就纯是一种感觉,当然也是一种俗念头。

生活中喜欢黛玉,有一点儿脱离实际的生活,精神的成分多一些。

说句俗的,能照顾林黛玉这样的病秧子,这样的人应该是比较注重感情的人,甚至有一点高尚。

喜欢宝钗,那也没错,宝钗很讨人喜欢,文才和黛玉差不多,就是稳重一些,也不是什么毛病啊。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所以我们不要过分指责别人的喜好,只要人家合情合理。

正文第一百?一回大观园闹出鬼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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