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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后汉中叶后内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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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后汉中叶后内乱

后汉自邓后以女主御宇,朝政不纲,吏治废弛,伏莽之祸,即已潜滋。

岁月浸淫,终不能绝。

至灵帝之世,遂一发而不可收拾矣。

所谓履霜坚冰,其所由来者渐也。

安帝永初三年,七月,海贼张伯路等寇掠缘海九郡。

遣侍御史庞雄督州郡兵讨破之。

伯路等乞降。

寻复屯聚。

明年,伯路复与渤海、平原剧贼刘文河、周文光等攻厌次,后汉县,在今山东阳信县东南。

转入高唐,汉县,今山东禹城县西南。

党众浸盛。

遣御史中丞王宗发幽、冀诸郡兵,征法雄为幽州刺史,并力讨之。

至五年(111)乃平。

时百姓流亡,盗贼并起。

郡县更相饰匿,莫肯纠发。

尚书陈忠上疏曰:“臣窃见元年(107)以来,盗贼连发。

攻亭劫掠,多所伤杀。

夫穿窬不禁,则致强盗;强盗不断,则为攻盗;攻盗成群,必生大奸。

故亡逃之科,宪令所急,至于通行饮食,罪致大辟。

而顷者以来,莫以为忧。

州郡督录怠慢,长吏防御不肃。

皆欲采获虚名,讳以盗贼为负。

虽有发觉,不务清澄。

至有逞威滥怒,无辜僵仆。

或有跼蹐比伍,转相赋敛。

或随吏追赴,周章道路。

是以盗发之家,不敢申告;邻舍比里,共相压迮。

或出私财,以偿所亡。

其大章著不可掩者,乃肯发露。

陵迟之渐,遂且成俗。

寇攘诛咎,皆由于此。

前年勃海张伯路,可为至戒。”

读此,可知盗贼之所由来矣。

顺帝阳嘉元年,二月,海贼曾旌等寇会稽,杀句章、见第五章第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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