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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回纥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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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回纥之亡

回鹘奉诚可汗,以贞元十一年(795)死。

无子,国人立其相骨咄禄。

册拜爱滕里逻羽录没密施合胡禄毗伽怀信可汗。

骨咄禄本跌氏。

少孤,为大首领所养。

辩敏材武。

当天亲时,数主兵,诸酋尊畏。

至是,以药葛罗氏世有功,不敢自名其族。

案此语欠明显。

《通鉴》云:冒姓药葛罗氏,较清晰。

而尽取可汗子孙,内之朝廷。

《通鉴》云:自天亲可汗以上子孙幼稚者,皆内之阙庭。

永贞元年(805),死。

册所嗣为滕里野合俱录毗伽可汗。

《通鉴》同,《旧书》阙。

元和三年(808),死。

册拜爱登里啰汨密施合毗伽保义可汗。

《旧书》亦阙保义之立。

下文称为蔼德曷里禄没弭施合蜜毗伽可汗。

于其死时,又称为毗伽保义可汗。

再请婚,未报。

可汗以三千骑至鸊鹈泉。

礼部尚书李绛以北边空虚;吴少阳垂死,可乘其变,南事淮右;请许之,而有司度费当五百万,帝方内讨强节度,故遣宗正少卿李诚、太常博士殷侑往谕不可。

《新书·回鹘传》载绛之言曰:我三分天下赋,以一事边。

今东南大县赋,岁二十万缗,以一县赋为婚赀,非损寡得大乎?今惜婚费不与,假如王师北征,兵非三万,骑非五千,不能扞且驰也;又如保十全之胜,一岁辄罢;其馈饷供拟,岂止一县赋哉?其言似辨,然与有司度费当五百万之说,大相径庭。

盖好绛者億为之辞,而不悟其不合实际也。

于此,可见唐代史料,多不可信。

《旧书·殷侑传》,亦云当时计费为五百万缗也。

穆宗立,又固求婚,许之,而可汗死。

册所嗣为登啰羽录没密施句主毗伽崇德可汗。

《旧书》阙崇德二字。

下文又作登逻骨没密施合毗伽可汗。

以太和公主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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