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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2章 改组中基会的风波(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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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学术文化教育事业对于政局的变动和政治的干涉,“似亦不可不防”

。

此外,胡适还为张伯苓、周诒春等董事作了辩护。

为此,胡适在当天日记中说:“写了一封信给蔡先生,讨论中华文化基金会的事。

此事我若不开口,别人更不开口了。

故我不能不说几句话。”

第二天,胡适还就此事与傅斯年作了长谈,并表示准备辞去大学院委员和中基会董事。

对此,傅斯年当即进行了劝阻,后蔡元培得知后,也来信好言相劝。

只是,这两个人对这个问题都没有胡适敏感,也没有看到问题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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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胡适在日记中写道:“中华文化基金会事,我本想辞了不干,但叔永(任鸿隽字叔永)力劝我勉强不要辞,将来或可尽点维持之力。

我不忍太坚持,只好暂搁起来再说。”

日记之后,还有一份大学院公函、一份剪报、一通周诒春致任鸿隽的信。

前两份材料证实上述改组方案已获国民政府批准,后一封信则谈到贝诺德、顾临和司徒雷登等美方董事对修改章程的担忧。

在此期间,孟禄和蔡元培等人曾通过函电往来讨论此事。

孟禄认为,中基会的组织管理应该相对独立于政府,不受政局变动的影响;如果擅自进行改组,不仅无法保证董事会的连续性,还会引起不必要的外交冲突。

蔡元培则强调:“因为中华基金会的中方成员是曹锟委派的,所以政府对此会的改组是必要的。”

10月4日,《时事新报》发表《大学院改组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说明》,内称自国民政府明令改组中基会以后,大学院多次接到外交部来函来电,通报美国方面的反映。

这些反映可以归纳为三点:一是改组董事会以及修改章程没有得到美国政府同意,违背了原来的约定;二是董事会是非政治机构,不应该受政局变化的影响;三是原章程规定董事应该自选,如今由政府委派,违背了自选原则。

对于这些意见,大学院的解释是:第一,美国退还庚款,本来是无条件的,因此这次修改章程和改组董事会不需要征求美国政府同意。

第二,董事会成立时,曹锟政府曾拒绝学术教育团体推举的人选,这说明此事一开始就无法脱离政治。

第三,由贿选总统任命的这个董事会,是不可能通过自选方式来完成其更新换代的;只有对它进行改组,才能走上非政治的道路。

而在此之前,蔡元培为了辞职已经携带家眷离开南京,由杨杏佛代行其事。

这好像证明了胡适的先见之明。

尽管大学院的解释振振有词,但是早在9月13日,胡适就收到杨杏佛以大学院名义发来的一份公函,内有“现准孟禄来电,请从缓改组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

等语,并请胡适、蒋梦麟“将这次改组理由及补救办法”

,向孟禄详细解释,以免引起误会。

可见杨杏佛等人虽然表面上嘴硬,实际上已经在寻求妥协和退路了。

问题是中基会的改组不仅引起了误会,还涉及到两个重要的问题。

第一是外交和法律的问题。

按照规定程序,美国退还的第二批庚子赔款,是在中基会成立之后,由美国总统签署命令拨付的。

现在中国政府对它进行改组,等于说原来的受款机构已经不复存在,即美国政府已经失去付款对象,不能继续付款了。

美国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要想改变这种令人尴尬的状况非常困难。

可见南京政府改组中基会之举,过于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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