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当庭宣判婚姻终结
时间在死寂的煎熬中仿佛被无限拉长,每一秒都伴随着心脏剧烈的搏动和无声的呐喊。
苏晚星伏在桌上,眼泪几乎流干,只剩下身体无法控制的、间歇性的颤抖和喉咙里压抑的、沙哑的哽咽。
沈亦辰依旧闭着眼,如同一尊冰冷的雕塑,只有偶尔微动的睫毛泄露着他并非真正的平静。
温知夏则保持着专业的坐姿,目光偶尔扫过法庭的侧门,冷静地等待着。
不知过了多久,可能只有十分钟,也可能是半个世纪。
终于——
法庭侧门被推开的声音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寂静。
法官、审判员、书记员一行人表情严肃地重新步入法庭,各自落座。
苏晚星像是被电击般猛地抬起头,脸上泪痕交错,眼睛红肿不堪,死死地盯着法官,呼吸骤然急促起来,仿佛等待最终判决的死囚。
沈亦辰也缓缓睁开了眼睛,目光沉静地望向审判席,只是那放在桌下的手,再一次无声地攥紧。
温知夏微微挺首了背脊,进入全神贯注的状态。
法庭内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所有的空气仿佛都凝聚在了审判席之上。
法官拿起早己准备好的判决书,目光扫过下方的原被告双方,声音平稳、清晰、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却带着法律的威严和决断,一字一句地宣读:
“原告沈亦辰诉被告苏晚星离婚纠纷一案,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本庭现依法作出判决。
苏晚星的身体开始剧烈发抖,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本院认为,”
法官的声音继续响起,如同冰冷的溪流,流淌过每个人的耳膜,“原告沈亦辰与被告苏晚星夫妻感情确己破裂,且无和好可能。
理由如下:”
“第一,被告苏晚星在与异性同事林泽宇的交往中,长期、多次存在超出正常同事界限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私人物品、在特殊节日单独共处、进行亲密肢体接触等,且未能在婚后履行与异性保持合理距离的忠诚义务,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
“第二,在原告沈亦辰急性阑尾炎发作、生命健康面临威胁急需救助时,被告苏晚星选择挂断求助电话,优先照顾仅是一般疾病的异性同事,该行为严重违背夫妻间相互扶助的义务,彻底摧毁了夫妻信任基础,是导致感情破裂的决定性因素。
“第三,被告虽表示悔过并不同意离婚,但其当庭陈述及辩解不足以采信,且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夫妻感情仍有挽回余地。”
法官的语调没有任何起伏,只是客观地陈述着认定的事实和理由,每一条都像重锤,将苏晚星最后一点微弱的希望砸得粉碎。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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