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不安分的人(第2页)
据王振平交代说:
“期满后,老乡说这300万元债权转给了普水县一个叫飞腾公司的名下,月息变成15分。”
王振平意识到自己可能进了一个圈套,于是筹措资金准备还钱,却一直找不到债主飞腾公司的法人代表,一段时间以后,高利贷就过期了。
王振平说,但凡高利贷,一过了期,利滚利,就没人算得清楚了,都是债主说多少就是多少。
几个月后,飞腾公司的法人代表出现了,此人叫章明,原本是街上一个小混混,这几年不知道从哪里发了横财,不仅在普水开了自己的公司,还养了一帮混黑社会的小弟兄,章明逼着王振平立即还清利滚利的高额债务,嘴巴一张就要548万元现金,王振平原本经济紧张,哪里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的现金,章明见王振平拿不出钱来,就逼迫王振平写下58万元的“借据”
。
高利贷本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章明通过暴力胁迫得到这一纸“借据”
,把高利贷变成了“合法”
债权。
在王振平陆陆续续的还给飞腾公司四百多万后,实在拿不出钱了。
到2008年,高利贷利滚利变成了1248万元。
仗着“借据”
在手,章明亲自把他约到某酒店见面,在暴力胁迫之下,王振平不得不交出了名下资产清单。
第二天,王振平承包的几个工程项目就被法院查封了,加起来有上千万元资产。
这还不算完,章明还搞定了县检察院的人,当王振平因走投无路躲到外省之后,检察院关于此案的起诉书称,王振平“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普水县公安局安排民警前往外省把王振平“抓捕归案”
。
如此荒诞的“司法”
、“执法”
,被害人怎会毫不反抗,从不申诉?王振平解释说:“他们吃定了我们不敢抵抗,不敢告!
他们抓准了生意人两个‘死穴’,一是怕自己和家人受到人身伤害,二是怕暴露企业资金困难。
自己企业的麻烦曝光了,各路债主一起涌来,就彻底垮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飞腾公司真正的幕后老板其实是县公安局局长刘猛将,普水县很多老百姓都知道章明是刘猛将手底的小弟,说白了,这些债务的真正受益人其实是刘猛将。”
进了看守所,该曝光的都曝光了,反而没什么好怕的了。
王振平说,在看守所,他研究了法律,知道他们定不了自己的罪。
他们这样以侦查的名义羁押自己,最多不能超过一年。
所以,就坚决不签名。
因为,一签名,假案就变成了真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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