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程冰野
我是程冰野。
十八岁那年,我遇到了我黑暗人生中的光。
她叫沈怀青。
她的名字跟她的人一样漂亮,让身处污泥的我自惭形秽。
我父亲是个赌鬼,母亲酗酒,家徒四壁,常常吃不起饭,更别提能有一件好衣服穿了。
她成为我同桌时,总是“不经意”
间分享一些零食给我吃,跟她成为同桌那段时间,是我整个学生时期吃得最好的时候。
当她向我伸手,拽着满身污泥的我走出泥潭时,我想,我一定要守护她一辈子。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做,直到她向我表白。
原来是喜欢啊。
我们理所当然地在一起了。
我需要她的施舍,更喜欢跟她在一起的时候,那是我不曾体会过的快乐与幸福。
她的父母很快知晓了这件事,极力反对我们在一起——
原因很简单,我的父母都不是什么正经人,教出我这么一个会吃软饭的儿子,前途无望。
哪个真心爱自己子女父母,会把自己的女儿交给一个没有前途的男人呢?
我不想就这么放弃沈怀青,我跟他们保证我可以挣钱,我能够养活她。
可当我上了他们的车,来到了他们的大房子,这才知道,他们比我想象中更有钱。
随便一个客厅的摆设,足以买两套他们家的房子。
我有些绝望。
我退缩了。
像这么耀眼的女孩,不是他这种低贱到尘埃里的人能够沾染的。
只要远远的看着,她遥远的光芒也会把他的心照得亮堂。
失魂落魄走在路上。
一辆小轿车突然失控,向我冲了过来。
我没有躲避。
就这么死去也挺好。
可是啊,我那善良的女孩,她将我推开了,自己却像一只秋天的蝴蝶,在空中无力地上升,又狠狠的跌落。
我的眼里只剩一片血色。
汩汩流出的鲜血止都止不住,我已经没有力气了,只能跪在她身边。
血还温热,我的心却一片冰凉。
沈父沈母来的时候,她已经被推上了救护车,我浑身是血,呆愣的站在原地。
我想要上救护车,却被无情地拒绝了。
我记住了救护车的标志,急急跑往第一人民医院那边走去。
满身是血的我,像是一个在逃杀人犯。
我是杀人犯,是我害了青青。
她的父母告诉我她的死讯时,我的整个世界又变成了灰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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