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定鼎金陵(第3页)
此事,老夫……应下了!
你放手去做,这朝堂之上,若有非议,老夫一力担之!”
得到了史可法的支持,梅春心中大定。
他没有停歇,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了下一处府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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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典府。
与史可法的文人风骨不同,朱大典虽是文臣出身,却以知兵、强硬而着称。
他在听完梅春的叙述,并亲眼看到赵之龙的人头后,没有丝毫的震惊和犹豫。
他猛地一拍大腿,抚掌大赞:“杀得好!
杀得痛快!
我早就看赵之龙那厮不顺眼,满肚子男盗女娼,毫无忠义之心!
梅将军此举,真乃天降神兵,为国除了大害!”
他看着梅春,眼中满是欣赏:“将军放心!
你既已动手,我朱大典绝无袖手旁观之理!
南京城中尚有数个卫所,其指挥官与赵之龙素有往来,恐有异心。
此事交给我,天亮之前,我必为你将他们一一‘安抚’妥当!”
有了史可法的“名”
,和朱大典的“力”
,梅春知道,大局已定。
黎明时分,当第一缕晨光照进南京城时,一个以史可法、梅春、朱大典为核心的、临时的、但极其强大的“战时权力核心”
,已经秘密形成。
他们共同决定,在午时,于兵部大堂,召集南京所有文武大臣,进行最后的“摊牌”
。
一份份由史可法和梅春共同署名的传召令,被孝陵卫的士兵,送往了南京城内所有五品以上文武官员的府邸。
传召令的内容很简单:“国贼赵之龙,意图献城,已为国法所诛。
兹定于午时,于兵部大堂,共商国是,清查奸党,所有在京官员,不得缺席。
违者,以赵贼同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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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
清朝官修的《明史·史可法传》,虽然是“敌国”
所修之史,但对史可法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这也是非常罕见的。
传记的结尾赞曰:
“呜呼!
念其最后之从容,则所谓浩然之气,塞于天地之间者,可无愧矣。
……论曰:可法短小精悍,面黑,目烁烁有光。
忠义骨立,殚心兵事,……其始终不屈,与文天祥、陆秀夫何异哉!”
朱大典:
《明史·朱大典传》评价他:
“大典有胆略,娴将略,……性刚果,勇于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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