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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定鼎金陵(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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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老夫……应下了!

你放手去做,这朝堂之上,若有非议,老夫一力担之!”

得到了史可法的支持,梅春心中大定。

他没有停歇,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了下一处府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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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典府。

与史可法的文人风骨不同,朱大典虽是文臣出身,却以知兵、强硬而着称。

他在听完梅春的叙述,并亲眼看到赵之龙的人头后,没有丝毫的震惊和犹豫。

他猛地一拍大腿,抚掌大赞:“杀得好!

杀得痛快!

我早就看赵之龙那厮不顺眼,满肚子男盗女娼,毫无忠义之心!

梅将军此举,真乃天降神兵,为国除了大害!”

他看着梅春,眼中满是欣赏:“将军放心!

你既已动手,我朱大典绝无袖手旁观之理!

南京城中尚有数个卫所,其指挥官与赵之龙素有往来,恐有异心。

此事交给我,天亮之前,我必为你将他们一一‘安抚’妥当!”

有了史可法的“名”

,和朱大典的“力”

,梅春知道,大局已定。

黎明时分,当第一缕晨光照进南京城时,一个以史可法、梅春、朱大典为核心的、临时的、但极其强大的“战时权力核心”

,已经秘密形成。

他们共同决定,在午时,于兵部大堂,召集南京所有文武大臣,进行最后的“摊牌”

。

一份份由史可法和梅春共同署名的传召令,被孝陵卫的士兵,送往了南京城内所有五品以上文武官员的府邸。

传召令的内容很简单:“国贼赵之龙,意图献城,已为国法所诛。

兹定于午时,于兵部大堂,共商国是,清查奸党,所有在京官员,不得缺席。

违者,以赵贼同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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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

清朝官修的《明史·史可法传》,虽然是“敌国”

所修之史,但对史可法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这也是非常罕见的。

传记的结尾赞曰:

“呜呼!

念其最后之从容,则所谓浩然之气,塞于天地之间者,可无愧矣。

……论曰:可法短小精悍,面黑,目烁烁有光。

忠义骨立,殚心兵事,……其始终不屈,与文天祥、陆秀夫何异哉!”

朱大典:

《明史·朱大典传》评价他:

“大典有胆略,娴将略,……性刚果,勇于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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