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千年之前完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1]
装着一缕阳光的莲花灯挂在葡萄藤上。
葡萄藤下,阿狗捧着一本《诗经》在念。
他念得很深沉,听在喻连耳中就显得很嘚瑟。
喻连躺在摇椅上,打了个哈欠,拢了拢身上盖的毯子,懒洋洋道:“来来回回就念这一首,烦不烦人。”
阿狗:“不烦。”
前段时间阿狗刚懂了偕臧的真正含义,这两个字取自于诗经,小莲花想与他一起携手走过春夏秋冬,那是隐晦的表白。
若他懂得,他跟小莲花也不至于多蹉跎了那么久,那天七夕便可以定情。
还是吃了没有文化的亏。
阿狗痛定思痛,决定好好念书,专门请了好几个夫子入鬼王宫教他,第一步就是把《诗经》里这篇背得滚瓜烂熟。
他把偕臧横刀当做他和小莲花的定情信物,祭练成了他的本命武器,还打了一百个刀鞘,每天换着带。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喻连用血给偕臧开了刃缘故,偕臧虽然是阿狗的本命武器,但喻连也能调用。
出于这个特性,喻连也默认了偕臧是他和哥哥的定情信物这一说法。
阿狗蹲到喻连手边:“小莲花,教我读书的夫子说,凡人二十岁及冠,要取字的。
你叫喻连,要不要再取个字?”
喻连:“那不是要长辈来取吗。”
阿狗:“我是你兄长,我也能取。
不然还能让你那烂爹取吗?”
喻连忍不住笑。
阿狗不高兴:“笑什么。”
“你读书其实是为了这个吧,”
喻连撑起脸来,捏了下阿狗的鼻尖,笑眯眯说,“哥哥,想给我取字就直说。”
阿狗:“我就是想给你取字。”
“可是你取得不好听怎么办。”
“大概还有一年,我读起书来很快的,给你取的绝对好听。”
寻道后期的神识读书很快,记东西也很快,过目不忘。
除了练字需要时间。
但阿狗觉得只需要看懂会写就行了,练字纯属浪费时间。
喻连:“好吧,那你好好读书。
不过,哥你自己还没个正经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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