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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章 正宫陆知行(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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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着自个儿喝起了闷酒。

如今的燕国,就好像一个从来碌碌无为的男人,生平第一次挺直了腰杆,向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挥出了用尽力气的一拳。

而在燕国递出这一拳的时候,燕国上下,上至君王宦官,下至黎明百姓,都不去考虑递出这一拳的结果。

在这一拳之后,可能敌人会被打倒,大快人心,酣畅淋漓。

也可能不会,男人用尽全力的一拳,也许只能让敌人吃痛片刻,然后递拳之人便会遭受到疯狂的反击报复。

常思思认为,男人可以有窝囊的时候,但男人不能够窝囊一辈子。

总该在人生中某个节点,觉得忍无可忍,然后就无需再忍。

再然后,成功也好,成仁也罢,问心无愧即可。

得失成败皆可只置于脑后不管不顾,只管腰杆挺直和用尽全力。

也许弱者向强者递出的那一拳,不痛不痒。

可若每一个弱者都有向强者递出倾尽全力的一拳的勇气,总能让后世中的弱者,不再那么容易被强者欺负。

世道总会稍稍好一点。

就好比偏隅之地,法度不够森严,治安不够谨慎,教化不够完整的藩属小国边缘城池之中,在街巷中打架斗狠的痞子混混们,他们总是欺软怕硬,逮到好说话的,就又要钱又对人家拳打脚踢。

可总有一天,他们也许会逮到一个不那么好说话的小家伙,宁愿遍体鳞伤也要啃下第一个出手的人一只耳朵。

也可能这个不那么好说话的家伙,就是由当初那个好说话的家伙忍无可忍之后所转换的性子。

扶摇天下有些大人们会教家中的孩子,被人欺负了不要怕,你越软弱,他们越欺负你,因为柿子都挑软的捏,好欺负自然容易被欺负。

当然也不是被欺负的人的错,只是说,假如我们无法改变那些欺负人的人,就只能努力让自己成为不容易被欺负的。

扶摇天下生活在乡野山村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们,曾经给自家孙子讲过一个小故事,常思思当时御风飞过,碰巧将那个小故事,听进了耳朵里。

老人喊孙子强身健体,说是免得山里老虎进村子来,连个逃命的机会都没有。

男孩说强身健体有何用,反正又跑不过老虎。

村里的老人便抬起拐杖,笑着戳了戳男孩的大腿,笑骂道“你不需要比老虎跑得快,你只需要比别人跑得快就行了。”

男孩没听懂爷爷话里的意思,从天上飞过的常思思却听明白了。

同理,被欺负的人,不需要一个人打过所有痞子混混,他只需要成为这些痞子混混所找的人中,最不好欺负的那个家伙,就可以了。

有的大人会说,被人围起来时,认准第一个出手的人,往死里还手,久而久之,自然就没人敢第一个出手了,或者说,最少最少,那个第一个出手的家伙,都得事先在心里面掂量掂量,这次自己出手,会不会被对方咬下一只耳朵?还是被砍断一只手?

可能还手之后,会被揍得更狠。

也可能还手之后,从此麻烦绕道走。

可如果不试试,少年永远都不会知道。

来自妖荒天下的常思思听见扶摇天下的大人们教孩子们的这些道理,觉得有一定的道理,却还不是最好的道理。

欺凌是什么?

小到街边痞子混混抢钱打人,大到如大煊王朝威逼利诱藩国进贡交城交质子。

常思思想做的,不是改变那些被欺负的人,不是喊被欺负的人还手反抗,或者说,不仅仅是如此。

常思思想做的,是改变那些欺负人的人,这一点,远比前者要难得多得多。

他花了三十二年,辅佐一座曾经软弱的燕国,终于将燕国的脊梁扶正了,扶直了。

他也愿意再花三百二十年,或者三千二百年,去扶一座扶摇天下的脊梁。

当然,常思思要做的,最终的一件事,是以扶摇天下为观想推衍之地,看看如这般做以后,一座天下会如何?

最后,效仿扶摇,反哺妖荒。

————

天涯峰松竹小筑,周围尽是竹林,崖边松柏长青。

李子衿在书生梁敬与赵长青的搀扶下,回到松竹小筑屋中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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