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4页)
叫愚忠。
次日早朝,时岁一袭绛紫官袍,立于文官之首。
他垂眸而立,余光却瞥见武将队列最前方那道清瘦挺拔的身影。
沈清让今日竟破天荒地上朝了。
“臣有本奏。”
兵部尚书裴玟突然出列,声音洪亮,“南疆使团已至驿馆,然边关近日却有异动,臣请增派三万精兵驻防玉门关。”
殿内顿时议论纷纷。
时岁把玩着手中折扇,忽然轻笑一声:“裴大人好大的手笔。”
他缓步出列,转身面对众臣,“不知这三万精兵,是要防南疆,还是要防……”
目光似笑非笑地扫过沈清让,“咱们的恭定大将军?”
“丞相慎言!”
裴焕脸色骤变。
皇帝轻叩龙椅扶手,殿内霎时安静。
沈清让却在这时出列,单膝跪地:“臣愿亲赴边关,以安圣心。”
时岁眉头几不可查的皱了一瞬。
“爱卿病体未愈,朕怎忍心。”
皇帝语气温和,眼中却无半分温度,“倒是秋猎在即,爱卿不妨与南疆使节切磋骑射,也好让他们见识我朝战神风采。”
时岁盯着沈清让苍白如纸的侧脸,想起三年前那个雨夜,沈清让咳血昏迷在朱雀大街,是他将人背回将军府。
那时沈清让高热不退,却还死死攥着他的手腕说:“别告诉陛下……”
那时他是怎么做的来着?
后槽牙咬的吱吱作响,本想甩袖离去,又看着床榻上的人烧的面色潮红,终是不忍。
“臣遵旨。”
沈清让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
若论满京城姑娘们心中的如意郎君,三年前的沈清让,当属无人可及的榜首。
他出身将门,年少成名,一杆银枪横扫南疆,军功赫赫,足以让一个家族鸡犬升天。
偏又生得一副清俊如玉的好相貌,眉眼如画,身姿挺拔,举手投足间皆是世家风骨。
更难得的是,他待人谦和,知礼守节,纵使功高盖世,亦从不倨傲。
那时的沈清让,是京城最耀眼的少年将军,是闺阁梦里最常浮现的身影。
可三年后,这榜首之位,却悄无声息地易了主。
时岁此人,朝堂上翻云覆雨,谈笑间就能让三品大员乌纱落地。
偏生生了双含情眼,折扇一展掩住半边风流,连弹劾他的老御史都要嗫嚅着承认“确是个谪仙般人物”
。
他又最擅拿捏人心,八面玲珑,步步高升,短短三年便位极人臣,权势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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