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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上帝之犬(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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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比加入我们更美妙的事吗?真是难以置信,宇宙间居然有灵魂不想变成我们这样。”

“我们有最棒的城市——”

“戈莱姆。”

第33任美国总统说。

“最棒的生活,最棒的食物——”

“你能想象铅棺里的

黑色腐液有多么可口吗?”

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插嘴说,“你能想象比国王、王后、总统、首相或英雄还要位高权重是什么感受吗?要知道,这就好比人和抱子甘蓝,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你们是什么人?”

伯蒂问。

“食尸鬼。”

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天哪,看样子有人根本没有好好听我们说话,是不是?我们是食尸鬼。”

“瞧!”

他们下方,有一大群同类的小个子生物正连跑带跳地赶向一条小路。

没等伯蒂再说一句话,一双皮包骨头的手就抓住了他,带着他又是跳跃又是俯冲,去和下面的大队人马会合。

他们离开了墓碑墙,降落在一条路上,一条饱经踩踏、没什么出奇之处的路。

这条路蜿蜒前行,穿过贫瘠的平原,度过堆满岩石和骨头的沙漠,通向好几里外一座红色岩石大山上的一座城市。

伯蒂抬眼望见这座城市,一下子慌了。

排斥、恐惧、恶心、憎恶与些许惊讶,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淹没了他。

食尸鬼不建造。

他们是寄生者,吃腐肉。

这座名叫戈莱姆的城市是他们在很久以前发现的,并非他们所建。

没人知道是谁建了这座城——将岩石凿成蜂窝状,还挖了坑道,建了高塔。

但有一点是确定的,除了食尸鬼,没人愿意靠近这里,更别提在这里安家。

即便在戈莱姆下方距其还有数里之遥,伯蒂都看得出这座城的

角度不对劲——墙壁倾斜得堪称疯狂,杂糅了他做过的所有噩梦,如同一张龅牙大嘴。

这是一座建来就为了抛弃的城市,建造者的恐惧、疯狂与厌恶都化作了石头。

食尸鬼发现了这个地方并称之为家,生活得不亦乐乎。

食尸鬼们沿着沙漠中的小路飞速向前涌动,比飞翔的秃鹰还要快。

伯蒂被一双强健的手臂托举过头顶,从一个食尸鬼手中抛到另一个手中。

他很不舒服,又害怕又郁闷,觉得自己蠢透了。

头顶上阴沉的红色天空中,有长着黑色大翅膀的东西在盘旋。

“小心!”

威斯敏斯特公爵说,“把他藏好,别让他被夜靥抢走了。

那些个狗屁强盗。”

“对!

强盗最可恨!”

中国皇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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