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 大商王朝观治制 红尘万象现纷纭
上回说到,泰玄拜别火云洞三皇,决心深入红尘,亲身观察封神大世界的现状,以印证所思,寻找化解劫难的契机。
他收敛仙光,化作一道人模样,步入大商王朝的广袤疆域。
这商汤革夏命,建立殷商,定都于亳,已历经数代。
泰玄一路行来,见闻渐广,结合自身所知,对此方世界的王朝治理结构有了清晰的认识。
大商王朝的统治,其结构大体可分为三类。
其一为“中央”
,即王庭直辖之地,包括都城亳城及其周边,由商王及朝中重臣直接控制,政令畅通,乃王朝权力核心所在。
此时的首都,尚是亳城,非后世所知的朝歌。
其二为“地方”
,此乃混合体系,一部分是王庭直接派遣官员如“侯”
、“甸”
、“男”
、“卫”
等管辖的区域,商王之命可直达;另一部分则是分封给王室宗亲、功臣元勋的封邑,这些“封君”
拥有治民、收税、建军之权,对商王有朝觐、纳贡、从征等义务,其内部事务,商王虽为天下共主,但若非重大事件,亦需遵循一定礼法规矩方可干预,不能随意插手。
其三为“方国”
,此是臣服于商王朝的诸侯国,数量众多,分布四野。
方国君主受商王册封,承认其共主地位,承担每年进贡祭祀牺牲、战时应召随王征伐等义务。
但在其封国内部,拥有近乎完全的自治权,可自行其是,拥有独立的官僚、军队、财政,甚至彼此间为争夺土地、人口而发生争斗、兼并,只要不公然反叛商王,不触及商朝根本利益,商王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甚至乐见其互相削弱。
后来的周国,此时亦是西方一个较为强大的方国,其先祖曾为夏之诸侯,商革夏命后,臣服于商,但在时人眼中,与“夷狄”
仍界限模糊,尚在缓慢融入“华夏”
体系之中。
此外,尚有大量未被商王朝及各方国完全征服或同化的部落、部族,被统称为“夷狄”
,依其大致方位,又细分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
他们与商朝及各方国时战时和,关系复杂,是商王朝扩张、防御的重点对象。
商王朝极其注重祭祀,其政治制度与宗教信仰、宗法血缘紧密结合,形成一套独特的“神权政治”
。
上至王庭,下至一城一地,甚至一家一族,皆有自己特定的祭祀对象与祭祀活动。
而臣服于商王朝的主要标志之一,便是承认并祭祀商王室所尊奉的最高神主——“帝”
。
此“帝”
非指昊天上帝或三皇五帝,而是商王室追认的始祖,乃是一位具有至高神性的祖先神,是商王“君权神授”
合法性的终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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