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天规再立肃仙凡 东溟拦路启战端
天庭新制架构初定,四省七府各司其职的框架缓缓运转。
太玄都省在东极青华大帝主持下,首要政务之一,便是会同泰玄,将酝酿已久的后续天规正式颁行。
明光殿中,泰玄与青华大帝相对而坐。
青华大帝虽初掌大省,但其古老资历与温和公正的气度,很快便让太玄都省上下归心,运作顺畅。
“大帝,此前‘不可享用血食’之规,已初见成效,神道风气为之一清。
然仙道修行者之乱象,犹有过之。”
泰玄将拟好的两份天规草案呈上,“‘不得矫众显灵自称圣’,旨在遏制神通惑众、私建淫祀、妄自尊大;‘不可拟己心为天心’,则为防范修士以个人好恶、偏私之见,假托天意,干涉红尘,扰乱正常秩序与人道发展。
此二者,乃规范仙行、理顺仙凡之关键。”
青华大帝接过草案,细细阅看。
只见其上道文流转,法理森严:
第二条:不得矫众显灵自称圣。
凡修行之士,无论仙神妖魔,不得以神通法术刻意显化“神迹”
,蛊惑、胁迫众生尊奉己身为“圣”
,建立个人崇拜,聚敛香火愿力,扰乱正常信仰传承、社会伦理与王朝法度。
违者,视情节轻重及造成影响,处罚、笞、徒、禁、削去道行、直至打入轮回或地狱之刑。
第三条:不可拟己心为天心。
天道至公,运行有常,非个体所能完全代表。
修行者不得将个人恩怨、理念分歧、好恶偏见,冠以“天意”
、“天道”
、“替天行道”
等名目,行打压异己、肆意征伐、强行干涉人道正常兴衰更替之事。
违者,依其行为后果,参照第二条量刑,并追究挑起纷争、造成生灵涂炭之罪。
青华大帝阅毕,抚须颔首,目中露出赞许之色:“此二规,直指当下修行界诸多乱象根源,立意高远,法理清晰。
若得切实推行,于梳理仙凡、平息无谓纷争,大有裨益。
吾并无异议。”
于是,二人各自取出印信——泰玄的帝君宝玺与青华大帝的太玄都省主官印,郑重盖于天规草案之上。
随后,由泰玄亲持已用印的草案,再赴灵霄宝殿,呈请昊天上帝最终用印。
昊天上帝览之,亦道:“正本清源,不可或缺。
准。”
遂取天帝玺,加盖其上。
三印齐全的刹那,两道天规草案骤然爆发出比上次更为璀璨的金光!
无数天道符文如同活了过来,自玉帛之上腾跃而起,相互勾连组合,化作两条横亘虚空的恢弘金章法链,发出隆隆道音,旋即没入冥冥天道法则深处,与天地运行之理彻底融合。
“轰!”
无形的法则波动扫过三界每一个角落。
但凡身具道行的修行者,无论仙、神、佛、魔、妖、鬼,心中皆是一震,清晰无比地感知到又有两条根本性的、不容触犯的天地规则,正式确立了!
这一次引发的震荡,远比第一条天规颁布时剧烈得多!
原因无他,古神旧神数量终究有限,且多与特定地域、信仰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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