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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回 苗青贪财害主 西门枉法受赃
诗曰:怀璧身堪罪,偿金迹未明。
龙蛇一失路,虎豹屡相惊。
暂遣虞罗急,终知汉法平。
须凭鲁连箭,为汝谢聊成。
话说江南扬州广陵城内,有一苗员外,名唤苗天秀。
家有万贯资财,颇好诗礼。
年四十岁,身边无子,止有一女尚未出嫁。
其妻李氏,身染痼疾在床,家事尽托与宠妾刁氏,名唤刁七儿。
原是娼妓出身,天秀用银三百两娶来家,纳为侧室,宠嬖无比。
忽一日,有一老僧在门化缘,自称是东京报恩寺僧,因为堂中缺少一尊镀金铜罗汉,故云游在此,访善纪录。
天秀问之,不吝,即施银五十两与那僧人。
僧人道:“不消许多,一半足矣。”
天秀道:“吾师休嫌少,除完佛像,余剩可作斋供。”
那僧人问讯致谢,临行向天秀说道:“员外左眼眶下有一道死气,主不出此年当有大灾。
你有如此善缘与我,贫僧焉敢不预先说知。
今后随有甚事,切勿出境。
戒之戒之。”
言毕,作辞而去。
那消半月,天秀偶游后园,见其家人苗青正与刁氏亭侧私语,不意天秀卒至看见,不由分说,将苗青痛打一顿,誓欲逐之。
苗青恐惧,转央亲邻再三劝留得免,终是切恨在心。
不期有天秀表兄黄美,原是扬州人氏,乃举人出身,在东京开封府做通判,亦是博学广识之人。
一日,寄一封书来与天秀,要请天秀上东京,一则游玩,二者为谋其前程。
苗天秀得书大喜,因向其妻妾说道:“东京乃辇毂之地,景物繁华,吾心久欲游览,无由得便。
今不期表兄书来相招,实慰平生之意。”
其妻李氏便说:“前日僧人相你面上有灾厄,嘱咐不可出门。
此去京都甚远,况你家私沉重,抛下幼女病妻在家,未审此去前程如何,不如勿往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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