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 第3天第1次袭击(第4页)
并且,做着一种特殊的挪动,频率以一秒半为界便会移动一个身形的距离。
当穆善和边华护着萌萌母女的后背,一步步朝房车挪动时,厉锦琛借着糜鹿群的挪动,一直保持着那种挪动的频率和身法儿。
那时候,在那方山林的隐蔽处,手持狙击枪的人紧紧咬着牙,心里却不住地骂着娘。
该死的,这家伙果然不是省油的灯,他竟然可以在这么远地地方发现有人要狙击。
好你个孤狼,竟然已经发现我了吗?很好,要是那么容易就把你干掉了,怎么对得起我们死去的那么多同伴。
很好,咱们就看看,谁能够撑到最后!
瞄准镜里的十字交叉点,不停地移动着,但是总是会被糜鹿挡住,或者男人身形很快就闪开了致命部位。
这开枪与子弹击中目标的瞬间,也有一个时间差的。
而那个被狙击的男人似乎将这个时间差掌握得非常精准,每一次的挪动都刚好掐在了这个临界点儿上,就算你看似瞄准了一次,扣动扳击之后,射出的子弹也刚好还是会被打空。
眼看着那对公主母女已经回到了房车,糜鹿群也已经快要从马路上散完了。
这是现在!
“阿琛,快,咱们要启程啦!”
萌萌叫着,因为他们后方的汽车都在按喇叭催促了。
厉锦琛回头打了个手式示意稍后就来,而当他的手刚刚举起时,正是将左手的相机放到了右手上,而举起的是左手,露出了心脏的位置。
狙击手心头一震,终于抠动扳机。
其实,这一枪应该是瞄准额心的,但因为厉锦琛举起左手时,微微侧了个身,举着相机的右手挡住了他的头。
而这个姿势其实也不是特别适合狙击的,因为侧过的身子让心脏面对狙击的面变小了,但是时机只是一刹,没有太多能让狙击手思考的,他必须出手。
铿——
无声无息之中,一道锐气擦过了厉锦琛将将放下的左臂,直直打在了他身后十多米的柏油地上,渐起一抹小小的石砾。
该死的,没中。
狙击手极不甘心,再一次扳动机。
倏地一声,又一道锐气划过了厉锦琛的发梢,将将打在了一匹刚刚从他身后蹦跳过的糜鹿角上,那鹿角一下子就断了一截落在地上,而糜鹿也受惊地立即撒丫子跑掉了。
厉锦琛立即俯下了身子,埋身在最后一波的鹿群中,并且将那截断掉在地的鹿角给拾了起来,塞进了包包里。
当他刚刚做完这一切时,已经有等得不耐烦的小汽车从他身边开了过去,紧接着是一泼泼的游客。
而不远处,他的妻子和小家伙们都爬在窗口朝他挥手呼叫,完全没发现他刚才遭受狙击,与死亡擦身而过。
只除了紧张地想要奔过来的穆善和边华,但都被他的手式给阻止了。
当然还有附近的亲兵也发现了异恙,然而也被穆善和边华做了指示,不敢轻举妄动。
大概又过了几辆车之后,厉锦琛利用相机的广角镜观察,山上再没有亮光闪过后,才终于站起身来,回到了房车内。
“老公,你拍了多少照片啊?拍那么久,是不是有什么奇观啊?”
萌萌觉得有些奇怪,因为平常厉锦琛是不爱拍照的。
而且就算拍,也很快就拍到满意的私藏起来,不会废这么多的时间。
她家男人,可是个快狠准的效率专家呢!
萌萌拿过厉锦琛的相机,翻看照片,很快发现上面并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多。
不过,拍的她和女儿的画面,都非常漂亮,角度和色彩方面都选得非常精准。
厉锦琛随口应付了几句,就借口时洗漱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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