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二十二章 闹市杀人案(第3页)
在着甲的军中精锐面前,再凶悍的贼人,不过是插标卖首的奖金罢了。
集市上刚刚人满为患,仅仅几炷香时间,百姓像没头的苍蝇,四散逃亡,已经散去不少,可人家大多往北跑,刘备往南冲,一时间怎么快得起来?
等到达案发现场时,只见一群人围着倒在血泊里的一男一女,正在哭泣。
那男子腹部不知中了几刀,流出一大摊血,女子胸口、颈部各中了一刀,两人的衣衫华贵、花纹繁复,加上血液,份外扎眼!
抬头一看,李府。
刘备抓住一个瑟瑟发抖的家丁:“杀你主人的贼跑哪里去了?”
“南。
。
。
南面。
南。
。
。
门”
此时太阳升起,迎着阳光远处看不清楚,只见几十米外往南的路上,留着两具尸体,还有三人倒在地上痛呼。
更远处,仿佛是一群人,磨磨蹭蹭向南跑去,像是看热闹的朝阳群众。
“贼人有几人?长什么样?”
“一。
。
。
人,是个黑脸、浓。
。
。
眉、虬。
。
。
虬髯大汉,高约八尺。”
刘朗不由变色:“一个人在闹市连杀数人,伤数人,扬长而去!
必有樊哙之勇!”
刘备亦吃惊,这可是在尚武的汉代,大量壮丁都有服兵役,不是后世一把杀猪刀就可以砍小半个翻基层派出所时代,怎么会有这么厉害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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