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 娶妻纳妾(第3页)
实际上,男主人与婢女发生性关系并不是随便来的,同样受到限制,有的甚至因此被处分。
《唐会要》记载,“开成四年二月,刑部奏:大理司直张黔牟在寺宿直,以婢自随。”
张黔牟带着婢女一起值班,受了处分,“合判官一任,当徒一年”
与纳妾一样,也不是什么样男子都能蓄婢女的。
明朝万历年间,鉴于普通人家蓄养奴婢现象出现较多,民风日下,左都御史吴时来申明律例六条,其中第一条是,“庶人之家不许存养奴婢”
“潜规则”
对普遍男子是行不通。
那么,不准纳妾、蓄婢,普通男子“包二奶”
、嫖娼总可以吧!
也不尽然。
在唐朝,“包二奶”
有一个专有名词,叫“置别宅妇”
当“别宅妇”
在唐朝不算出嫁,所以“别宅妇”
都属未婚女性,即便生了小孩,也不能改变身份。
唐玄宗时期,别宅妇曾一度被禁。
《唐会要》(卷41)记载:“开元三年二月敕:‘禁别宅妇人,如犯者,五品以上贬远恶处,妇人配人掖庭’。”
李适当皇帝时,翰林学士吴通玄娶宗室女为外妇(别宅妇)还作为一大罪状,被人告到李适面前。
可见,有权有势的唐代男人“包二奶”
也是要小心谨慎的。
自然,置“别宅妇”
非一般男子所能为。
嫖娼大概是古代男子寻欢找刺激的一条捷径,但得有银子。
可见,嫖娼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消费。
那么,达官贵人是不是就可以随心所欲呢?
从史上看,有的朝代可以,有的则不可以。
如唐朝,官员嫖娼并不犯过,但到了宋、元两朝就不行了,官员是不能狎妓的,妓女向官员提供性服务,要被罚款。
中国古代男子“艳福”
到底有多深?看了上面的文字该明了了吧。
说到底,“艳福”
是留给极少数特权男子的,此外的人只是想得美。
回过神来的时候,却发现四婢在床前一字站开侍立着,每个人身上都只穿了肚兜而已,连亵裤都没有,展现着四具雪白的躯体和幽谷间疏密不等的萋萋芳草。
自己算是有特权的男人吧!
楚江南不禁暗衬要是当时穿越过来,学不会高深武功,那自己的境遇该是什么样的?
总之应该还是不会混的很差就是了,再差劲也要混个回到大明当王爷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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