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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1章 娶妻纳妾(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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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男主人与婢女发生性关系并不是随便来的,同样受到限制,有的甚至因此被处分。

《唐会要》记载,“开成四年二月,刑部奏:大理司直张黔牟在寺宿直,以婢自随。”

张黔牟带着婢女一起值班,受了处分,“合判官一任,当徒一年”

与纳妾一样,也不是什么样男子都能蓄婢女的。

明朝万历年间,鉴于普通人家蓄养奴婢现象出现较多,民风日下,左都御史吴时来申明律例六条,其中第一条是,“庶人之家不许存养奴婢”

“潜规则”

对普遍男子是行不通。

那么,不准纳妾、蓄婢,普通男子“包二奶”

、嫖娼总可以吧!

也不尽然。

在唐朝,“包二奶”

有一个专有名词,叫“置别宅妇”

当“别宅妇”

在唐朝不算出嫁,所以“别宅妇”

都属未婚女性,即便生了小孩,也不能改变身份。

唐玄宗时期,别宅妇曾一度被禁。

《唐会要》(卷41)记载:“开元三年二月敕:‘禁别宅妇人,如犯者,五品以上贬远恶处,妇人配人掖庭’。”

李适当皇帝时,翰林学士吴通玄娶宗室女为外妇(别宅妇)还作为一大罪状,被人告到李适面前。

可见,有权有势的唐代男人“包二奶”

也是要小心谨慎的。

自然,置“别宅妇”

非一般男子所能为。

嫖娼大概是古代男子寻欢找刺激的一条捷径,但得有银子。

可见,嫖娼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消费。

那么,达官贵人是不是就可以随心所欲呢?

从史上看,有的朝代可以,有的则不可以。

如唐朝,官员嫖娼并不犯过,但到了宋、元两朝就不行了,官员是不能狎妓的,妓女向官员提供性服务,要被罚款。

中国古代男子“艳福”

到底有多深?看了上面的文字该明了了吧。

说到底,“艳福”

是留给极少数特权男子的,此外的人只是想得美。

回过神来的时候,却发现四婢在床前一字站开侍立着,每个人身上都只穿了肚兜而已,连亵裤都没有,展现着四具雪白的躯体和幽谷间疏密不等的萋萋芳草。

自己算是有特权的男人吧!

楚江南不禁暗衬要是当时穿越过来,学不会高深武功,那自己的境遇该是什么样的?

总之应该还是不会混的很差就是了,再差劲也要混个回到大明当王爷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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