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二十六
上卷"
易学"
评论。
——《周易》一书在先秦时期形成的"
易学"
派别
先秦"
易学"
汇集——《易传》,对《周易》的学术研究
第六讲《系辞传》对《周易》是如何解释的
第三节
我们再来看《系辞》在阐释今本《周易》时,我们为何说《系辞》是帝王的宣言书?
《系辞》开宗明义的是:“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
这是《易传·系辞》篇首开宗明义的说法。
《系辞》所反映的这一等级观念被后儒家思想体系所吸收并发展,成为后封建社会里统治者治国理政的主要理论工具。
这把自然界里的寒来暑往,暑往寒来的自然现象,抽象出一种理论,比附到人类社会里来。
认为社会里也应如天道那样尊卑有序,等级森严。
把天地自然现象,套到社会人生的头上,也就形成尊卑等级永恒的秩序。
从自然界的天尊地卑,引申出人世间的君尊臣卑,男尊女卑、夫尊妇卑等。
以“天尊地卑”
为自然法则,而延伸到社会人伦纲常,以确立君臣、夫子、夫妻上下贵贱等级关系。
后儒家以此为据,确定伦理秩序,并认为高低贵贱不可逾越。
故正是同时期的董仲舒《春秋繁露》中的“三纲五常”
的关系由此而确定。
后儒家将天道神格化,赋予“天”
的意志,认为伦理纲常就是天道在人世间的反映,是天之经地之义也,是不可更改的天之理。
《易传》提出天尊地卑是为了建立一套等级森严的统治秩序,甚至天地关系就是君主统治、封建宗主制、男尊女卑等社会政治形式的直接表象。
《系辞》用天尊地卑的自然现象类比贵贱的社会现象,是后儒家等第观念最为有力的佐证。
天在上、地在下是永远不变的,所以尊者为贵,卑者为贱也是永远不能改变的,因为这是依天道确定的人道。
天尊地卑也就成为后封建帝制时期里文化思想体系的源头,是帝王统治社会里尊卑秩序的法理依据。
而社会里的君臣、贵贱、尊卑的等级制度,正是等级社会所造成的不合理现象,说成是天地本来的秩序,为维护其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寻求理论依据;为寻求帝王家天下的理论根据,而把天地自然四季运行的规律,上升为一种“天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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