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冷静的高顺
高顺原为吕布手下的骁勇战将,随吕布奔波征战,劳苦奋命而又忠心耿耿。
可是吕布为人重小利,而无远见,虽有万夫不当之勇,却因为匹夫之勇而自取灭亡。
高顺常对吕布说:“凡破家亡国,非无忠臣明智者也,但患不见用耳。
将军举动,不肯详思,辄喜言误,误不可数也”
。
吕布连军师陈宫的话都可以不听,当然听不进高顺的忠言。
吕布军中,几乎没有政治可言,他就是一个无大志,反覆无常的人,哪会需要什么政治。
似乎他手下只要做到会打战,够猛就行了。
除了一个陈宫,没第二个谋士。
即便是这样,高顺对吕布的忠心都没有改过。
可是有一次,吕布醉酒,得遇敌袭,敌人冲入了吕布军中。
吕布连靴子都来不及穿,哪里还来得及取兵刃,死神的胁迫下,吕布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高顺。
他赤着脚丫,穿着裤衩逃到了高顺的营中。
高顺的七百“陷阵营”
也不负众望,顺利的打退了敌袭。
原本,这是大功一件,应当重赏。
可是,吕布的想法和别人不一样,他是无敌的吕布,以一人之力,虎牢关下,杀得十八路关东诸侯联盟军闻风丧胆的飞将——吕布。
一直是作为无敌的他,居然被敌人杀的穿着裤衩逃跑。
还要依靠手下的军士相助,这是多么大的讽刺。
于是,吕布不但不感激高顺的救命之恩,反而却因为高顺看了他的丑态而斤斤计较,暗自记挂于心。
为此,他还收了高顺的兵权,只有用的到他的时候。
才将军权交还给高顺。
也因为,这一件事,高顺不是吕布地臂膀,成了军中的一个闲人。
可现的高顺不一样,他有了自己的抱负,自己的理想,不是原先那位只知道愚忠的高顺。
他遇得了明主,一个视他如己出的明主。
刘备军中所过的日子是他快乐地时光。
经过了长时间的耳目共染。
高顺的心中也将百姓放了第一位,他早已立誓,今生今世要跟随刘备,拯救万民,虽万死而所愿也。
“启禀将军,前面就是育水了。”
此刻高顺的“陷阵军团”
已经过了武关、宛郡,直逼安乐县而来。
这日,他们经过他们已经来到了南阳平原。
过两里就可到达灌溉着南阳平原的两大河流之一的育水河。
行不多时,就来到了育水之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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