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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亿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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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苗法”

是明远一直想做的事,但这又不完全是他真正的目的。

明远真正想要做的,是在这个时空建立起高效合理,并被监管的金融机构。

在司马光看来,天下财富总数是既定的,官府用得多了,百姓手里就少了。

明远却和王安石一样,相信信贷可以刺激经济,银根放松,这市面上有更多的钱用于投入生产,就可以创造更多的财富。

只是借贷这种事,这官府自己上阵,便无人监管约束,以大宋基层官僚的尿性,十九又是效率低下,事倍功半,又或是中饱私囊,从中牟利。

不如交给民间。

民间如今的金融机构是金银钞引兑换铺和钱庄,前者负责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后者则大多承办汇兑。

明远自己手下两种机构都有,尤其钱庄,在经手海商的“飞钱”

“汇票”

时,不可避免地有客户资金存放在钱庄那里。

钱庄存钱也不是万无一失,水火、盗贼、蛇虫鼠蚁……纵使明远任命的管事大多都是经验老到而谨慎的人,这些损失还是不免发生。

为了“信誉”

二字,明远的钱庄便将这些损失全部自己扛着。

而各地的商人们也因为他这些年来积累的信用而相信他,甘愿用他的钱庄汇兑。

因此明家钱庄开出的票据,拿到别处兑换,贴水永远是最低的。

但明家钱庄如此,别家未必都是这样。

此前明远曾动员他“金融司”

衙署里的管理,去将过去五十年间所有涉及“金融”

的案件卷宗都翻出来,分门别类,整理成表格,拿给他看。

明远顿时见识了不少北宋的“金融创新”

和因此而产生的纠纷。

其中最有名的,自然是蜀中的“私交子案”

它还让世人第一次见识到“挤兑”

的可怕:一旦有人听说这发行交子的钱庄无法兑付,就会有更多人成群结队地上门,要求兑付——越是无法兑付,要求兑付的人就越多;钱庄更加无力,人们也就更加恐慌……

这起案件险些就将“交子”

这种高度信用化的货币扼杀在摇篮之中。

除了这些之外,大多是私人与钱庄的纠纷,私人与私人之间因借贷而生的纠纷……债务人和债权人你告我,我告你。

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否则又怎么叫“纠纷”

明远既然入主“金融司”

,自然立志要将这些统统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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