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与子同袍(第2页)
“可以。
因为这款病菌只有他能弄到。
先抓起来审问,会有破绽的。”
“局长不会同意。”
“……那你帮我瞒着他。”
严先对李默说。
李默:“……我陪你去吧。”
“不了,一次搭进去两个人没有意义。”
严先摇摇头:“再说我还有利用价值,应该没事。
你就不一样了。”
“好吧。”
李默苦笑。
严先的表情非常严肃:“其实我一直都很想当一个优秀的警察。
但坦白说没有超能力的话我什么都不是……但至少,我还没完了警察的职责。”
“总不能让那个杀手把我们该干的事情都干了吧?”
李默明白严先想说什么。
如果法律足够完善,执行的也足够好,那么朝天子那样的人根本就不可能出现。
可能他也是对这个制度失望的执法人员吧?
这一刻,严先在精神上和老朝产生了共鸣。
身为警察,他维护的应该是法律还是正义?问题在于,这两个概念何时分道扬镳了呢?还是说他们俩本来就没有关系?
“目标就在这周围上班,我去蹲守。”
严先说:“他本身就是个很强的超能力者,而且估计还有人保护。
我得计划一下。”
李默整理了一下衣服:“如果你死了,我会继续。”
“靠,别乌鸦嘴行不行?”
严先翻白眼。
但哪怕李默不说,严先也知道这件事情很危险。
毕竟,他要抓的人是自然选择公司董事长的孙子。
从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来看,马聪属于重大过失导致巨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然后又杀人灭口试图逃脱罪责,行为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判死刑没有问题。
可惜,如果火星一切都按照法律来,那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严先拿起配枪,穿好警用外骨骼准备出发。
他的能力不是战斗类的,但观察力和推理能力的大幅度提升都可以用来辅助战斗——至少比普通人要强吧。
然而马聪的保镖会是普通人么?他自己都不是普通人啊。
这货简直是去送死的。
李默看着严先的背影,只能叹息。
他们这些人生于火星是悲哀的,也是悲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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