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的故事(第11页)
我们酒店不再增加五百套房间就挣不够成本,我们就要破产!
要增加房间哪儿找地方去呢?就只有拆这个四合院!
你们今天调查完,明天在报上发表篇文章,说这四合院多么好,多么美,多么有艺术价值,市政府就许把它定成文物保护单位,谁也别想再拆它了。
我们费了多少劲,花了多少钱,才使规划局答应把这房子划给我们。
我们弄个文物保护单位来干什么?没事找事呀?”
李部长就又接口说:“我们要买来这个院子拆掉,也不光是为我们酒店。
我们是同情那个院子的住户。
我们把它买来,立刻另外找地方盖楼房把住户搬迁去,每家都比原来居住面积有所扩大,房东也就借此收到房价,既解决了住房困难,又落实了政策。
我们不能不关心群众疾苦啊……”
话题就像一只球,在侯经理、张主任、李部长之间传来递去,弄到最后,归为一条:如果柳兰和我调查的结果是这个四合院值得保留,就会对国家、民族、酒店、住户、先祖、后辈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过。
恰好这时,侍应生来请大家去用餐了,从会议室到餐厅,柳兰就真的像个罪犯一样低着头,一语不发。
坐到餐桌前,她也仍然毫无生气,但侯主任并不因此愠怒。
笑嘻嘻地敬酒布菜。
直到终席,又送给我们每人一个公文包“作纪念”
,这才放我们出门。
我们像逃跑一样地钻进吉普车。
车子发动了,三个人不由得叹了口气。
司机问柳兰:“你觉得这个四合院怎么样?”
柳兰说:“我连它什么样也没看见,只看了个门楼。”
司机说:“我是问它的命运怎样,能保住吗?”
柳兰沉了半天,狠狠地说:“真见鬼,祖宗留下来的艺术遗产,现代的人们好像跟它有仇,不拆光了心不安,就没有一个人出来要求保护它,我真想掉眼泪。”
我说:“先别悲观,有见识的人总会有的,你看看这封信。”
我把玉茗的信交给她。
她看了一眼,放进了衣袋里。
八七·十二·十七香港湾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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