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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吃家乡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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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行散文:生活卷(.shg.tw)”

诌文,题目宜于简化,以上所写就是如此,说全了应该是,我也喜欢吃家乡饭,甚至更喜欢吃家乡饭。

明眼的读者一眼便可以看出,我是旧病复发,想说粗茶淡饭可以比高级餐馆的珍羞甚至胜过高级餐馆的珍羞的偏见。

是不是这样?难答,因为三言两语说不清楚。

只好顾左右而言他,即述而不答。

是几天以前,承有四轮车阶级某君的好意,接往京东香河县的故乡过中秋节。

我虽然杂事不少,却乐得去。

理由可以高雅,诗云“月是故乡明”

是也。

也可以不高雅,即不花车钱而可以吃几顿家乡饭。

家乡饭也略有家乡的花样,只说其中的一顿晚饭,是我看到厨房之侧小屋陈列的新白薯、新花生、嫩玉米之后点的。

我说:“中午酒足饭饱,晚饭不管你们吃什么,我一定是这陈列的三种,外加一碗玉米粥。”

主人慨然应允,是因为还记得我刚说过的“狐死首丘”

的理论和心情。

说起狐死首丘,也是一言难尽。

我们家乡离北京不远,可是语音有小别。

小别有难于说清楚的,是韵味。

极少数有显着分别,如“看不出来”

,普通话或京腔,“来”

读阳平,我们家乡读阴平。

普通话不用这个音,所以撇京腔的人听了会觉得怯;我则仍坚守月是故乡明的原则,不只不觉得怯,反而感到亲切。

总之,回到家乡,白天逛集市,杂人入目,杂话入耳,都觉得好;入夜,不只月明,连蟋蟀叫声也显得特别清灵。

话扯远了,还是说题内的吃。

我老了,己身的一切零件都降级,包括胃口,具体说是连烤鸭都像是不那么好吃了。

有时遇见惜老怜贫的好心人,包括家门之内的,问想吃点什么,我总是不假思索就回答,“想吃小时候在家乡吃的,当然没有。”

这也许是狐死首丘的心理在起作用,但又不全是,因为心理之外还有道理。

道理之一是分量轻的,来自感觉。

家乡饭,以我想吃而吃不着的为限,也颇有一些。

举一点点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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