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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版权之争(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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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首辅大人慷慨,也可以送给诸位暖床;

到底是免费呢,还是收个百两银子,这就由首辅大人做主了;

想必,这种事情,诸位都见过吧!

这就是首辅大人将自己拥有的“版权”

,“授权”

给诸位大人!

诸位,应该没有异议吧?

能听懂么?

如果,我以五万五千两银子买下苗翠萍,就相当于买断了首辅大人“版权”

至此,他拥有的苗翠萍之“版权”

,就转移到我这里!

在此之后,苗翠萍只能给我暖床!

这个,也不难理解吧?

合情合理吧?

有法可依吧?

换言之,本厂公亲手写的歌,亲手谱的曲,就好比是我的小妾!

别的勾栏想唱我写的歌,就好比拿我的小妾去暖床!

试问,我能同意吗?

强行拉走我的小妾,这人该不该打?

当然,我收了一定数量的银子,“授权”

自己的小妾给某人暖床,这没问题吧?

本厂公亲自写的歌,只允许交了获得“授权”

的勾栏传唱,有什么问题么?

合情合理吧?

有法可依吧?

若谁还有异意,本厂公这就去他的府上,把他的小妾拉来暖床!”

这话一出,殿里马上就炸了锅!

有支持的,有反对的,有谩骂的,争得面红耳赤!

先前,跳得最高的成基命自知中计,气得吹胡子瞪眼!

一口气,差点没喘过来!

大殿,又变成了菜市场!

朱由检也不急,乐呵呵地看着这一切,还给王立投来赞许的目光。

过了许久,殿上终于安静下来,内阁辅臣钱象坤向众臣拱手致意,然后转向王立,诡异一笑。

“王公公,纳妾之事有彩礼为凭,有契书为证,以你口中的“版权”

作比,确实合理!

在秦淮河畔,你的天音阁最先唱出那些歌曲,确实没错!

但,你一口咬定《天涯歌女》《甜蜜蜜》《花好月圆》等歌曲是你亲手所写,不知有何为证?”

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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