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版权之争(第3页)
当然,如果首辅大人慷慨,也可以送给诸位暖床;
到底是免费呢,还是收个百两银子,这就由首辅大人做主了;
想必,这种事情,诸位都见过吧!
这就是首辅大人将自己拥有的“版权”
,“授权”
给诸位大人!
诸位,应该没有异议吧?
能听懂么?
如果,我以五万五千两银子买下苗翠萍,就相当于买断了首辅大人“版权”
;
至此,他拥有的苗翠萍之“版权”
,就转移到我这里!
在此之后,苗翠萍只能给我暖床!
这个,也不难理解吧?
合情合理吧?
有法可依吧?
换言之,本厂公亲手写的歌,亲手谱的曲,就好比是我的小妾!
别的勾栏想唱我写的歌,就好比拿我的小妾去暖床!
试问,我能同意吗?
强行拉走我的小妾,这人该不该打?
当然,我收了一定数量的银子,“授权”
自己的小妾给某人暖床,这没问题吧?
本厂公亲自写的歌,只允许交了获得“授权”
的勾栏传唱,有什么问题么?
合情合理吧?
有法可依吧?
若谁还有异意,本厂公这就去他的府上,把他的小妾拉来暖床!”
这话一出,殿里马上就炸了锅!
有支持的,有反对的,有谩骂的,争得面红耳赤!
先前,跳得最高的成基命自知中计,气得吹胡子瞪眼!
一口气,差点没喘过来!
大殿,又变成了菜市场!
朱由检也不急,乐呵呵地看着这一切,还给王立投来赞许的目光。
过了许久,殿上终于安静下来,内阁辅臣钱象坤向众臣拱手致意,然后转向王立,诡异一笑。
“王公公,纳妾之事有彩礼为凭,有契书为证,以你口中的“版权”
作比,确实合理!
在秦淮河畔,你的天音阁最先唱出那些歌曲,确实没错!
但,你一口咬定《天涯歌女》《甜蜜蜜》《花好月圆》等歌曲是你亲手所写,不知有何为证?”
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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