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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DL6号事件 回忆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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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接下来,就要开始复盘了。”

千羽琛坐在桌边,昏暗的灯光照亮了他有些苍白的脸,似乎把他整个人衬得阴暗而恐怖。

【擦,这气氛,怎么整的跟我是反派似的。

他从包里拿出了御剑给的法庭记录后,缓缓翻开了翻开了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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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6号事件}

时间:2oo1年12月28日

案发地点:地方法院,电梯内

案件经过:当天下午2点,地方法院发生了一次地震,部分建筑物塌毁,院内停电,三人困在电梯中长达5个小时。

那三人中,包括时为御剑法律事务所所长的御剑信(男,35岁)(确认身份后已失踪)(原位置身下存在血迹,检验DnA后为其血液,怀疑受到伤害)、御剑律师的儿子御剑伶侍(男,9岁)以及地方法院法警灰根高太郎(男,37岁)。

后两人获救时,电梯内已严重缺氧,幸存者意识模糊,而三人中的御剑信被不知名人士带走,目前下落不明。

从现场照片角度来看,警方发现在御剑信所在位置身后墙壁上存在一个弹孔痕迹。

同时,电梯中发现一把手枪,样式为极像南部十四式的大口径手枪,为法警灰根高太郎的配枪,曾射出两发子弹。

案件分析:由于电梯内仅三人在场,灰根高太郎被锁定为唯一嫌疑人,初步判断他由于缺氧,为了争夺生存权而用手枪对御剑信行凶,进而造成御剑信重伤。

年幼的御剑伶侍并未目睹行凶瞬间(存疑),但据他而言当时电梯内不可能存在第四个人。

庭审过程:灰根高太郎的律师生仓雪夫,认为当时处于电梯之中的当事人精神已经混乱,不存在独立思考的能力以及为人正确的判断,在某家医院开出当事人的精神证明后(存疑),以此为据胜诉,灰根高太郎被无罪释放。

特殊细节:在被害人御剑信失踪后,法院请求仓院流当家绫里舞子进行灵媒。

在灵媒仪式时,并没有成功召唤御剑信的亡魂。

外人对其存疑,究竟是绫里舞子法力不足,灵媒术即将没落;还是被害人御剑信至今仍存活。

法庭记录人: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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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一场庭审的检察官亚内叔啊……老万年背景板了。”

千羽琛看完后,把资料合上,慢慢地回味着里面的内容。

【父亲说,生仓律师是故意让灰根高太郎扮疯的,就是为了得到无罪辩护吗?这算不算是利用了法律的漏洞?】

【为什么明明开了两枪,当初却只在老师身体里发现了一枚子弹壳?也就是说,有一颗子弹创开了墙壁上的那个洞,但现场也没有发现那一颗子弹壳啊?总不可能穿着老师的身体打过去,还能开出个洞吧?】

千羽琛来回踱步,脸上的眉头紧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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