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六(第2页)
。
在引用资料(一)和(二)里,《楚竹书周易研究》的作者是将像“十”
的符号释文为数字“七”
,而对“河南安阳殷墟孝民屯村陶范”
上出现的刻画符号里像“十”
的符号却释文为数字“一”
,实际那还是像“十”
的符号,只是与下面像“八”
的符号刻写时搭在了一起,这是刻写时不规范所致,如同不同人所写汉字是不相同的笔迹字形的道理那样,因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刻画符号,并非一个时代,更非是一人所刻写。
实乃这陶范上出现的刻画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依旧是像“十”
与“八”
。
可《楚竹书周易研究》的作者将陶范上的刻画符号释文为数字“八六一”
的组合,还错误认为是“数字卦”
。
引用资料(四):“陕西长安张家坡卜骨,西周时期,现藏陕西省文管所”
这则“卜骨”
是照片,“卜骨”
上清晰地看到有两个本属“六十四画符号”
里的两个“画符号”
,因每个是“六联体”
的组成。
“卜骨”
上的符号是并列出现的两个,也是上下排列的“六联体”
。
“卜骨”
上右边的“画符号”
为“—、八、八、八、八、—”
组合,而左边的“画符号”
为“八、八、八、—、—、八”
组合。
在“卜骨”
照片一边是作者的释文,释文数字为“六六八一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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