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哲学十六
——《周易》六十四文政治哲学译解
第十六篇《周易·豫》文译解
(原文)
“豫、利建侯、行师。
鸣豫,凶。
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盱豫,悔;迟,有悔。
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贞疾,恒不死。
冥豫,成有渝,无咎。”
(译文)
十六、安逸,享乐处理得当,利于建立侯国与出师征讨。
享乐忘形,安逸过度,是有灾祸的。
用石针刺穴治病,很快出现好的结果。
若一心盯着眼前的安乐,享受,会有过失。
迟迟不改变,那就悔上加悔。
由于一味的安逸享乐,就越发想得到更多的获取,那就不要疑心朋党在背后的诋毁与指戳。
要说这种嗜好和毛病,永远都不会消失。
若能深入思考如何对待安逸享乐这种问题,一旦这种成习的毛病,有了改变,也就没有什么过失。
“豫”
:指安逸,快乐讲。
本篇的题目是“豫,利建侯、行师”
,这就是本篇的论题。
其意是“安逸享乐处理得当,有利于封侯建国与行军作战”
。
本篇内容可分几个层次;第一“鸣豫,凶”
,这是围绕着命题开篇先从不利的一面谈起。
“鸣豫”
的意思是享乐忘形,安逸过度。
“凶”
是“鸣豫”
的判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