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营销的竞争环境(第6页)
4.变幻莫测型。
这种竞争对手给人以变幻莫测之感,很难把握在面对某种挑战时会作出何种反应,以前同样条件下的反应模式对后来没有任何参考价值,即无论根据它们的经济、历史和其他情况,都无法预料其此刻遇到的某方面的挑战可能会作出什么反应。
(三)选择竞争对手
并不是同一行业、市场上的竞争者,都是企业可以攻击的对手。
企业在制订竞争战略时,必须作出分析,哪些对手是自己必须对其发动攻击的,而哪些对手是必须回避的,以此来保存实力。
1.“强”
竞争者与“弱”
竞争者的选择。
对弱竞争者发动攻击可以给自己带来的最大好处是,同样赢得竞争,所付出的代价很小。
而最大的弊端是,进展十分缓慢,因为夺取的只能是弱竞争者曾占有的一块很小的市场份额。
当然,有些企业愿与强者较量,原因是强竞争者也有劣势和短板。
通过与强竞争者的竞争,可以使企业的优势得以最大的调动和显示,同时,许多企业发现正是不断地与强者进行竞争使自己更快得以发展提高,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夺得最大的市场份额。
2.“近”
竞争者与“远“竞争者的选择。
所谓“近”
是指在目标市场及目标市场策略的选择上与企业几乎完全一样。
例如在上海汽车市场,通用公司最近的对手无疑是大众公司。
很显然,只要是竞争者,无论是哪一方,彼此都同样已确定谁近、谁远。
最近的竞争者迟早都是自己最直接的威胁者,因此向最近的对手发起攻击是企业最常见的竞争行为。
但企业又要避免将一切最近的对手都击溃,原因很简单,彼此攻击两败俱伤会使“渔翁得利”
。
在击败一个较弱的近的对手后,企业也许会发现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更强、更不易对付的对手。
3.良性竞争者与恶性竞争者的选择。
每个行业都包含良性竞争者和恶性竞争者。
企业应明确支持良性竞争者,反对恶性竞争者。
良性竞争者一般具有以下特征:遵守行业中一致公认的规则;希望自己所在的行业是一个健全并有良好发展趋势的行业;制订的各项营销策略与自己的资源和能力相吻合;将自己的营销活动限制在特定的细分市场之内而不好高骛远;努力推动其他企业降低成本和提高差异化;接受为它们的市场份额和利润所划定的明确界限。
而恶性竞争者则恰好在上述各方面都与良性竞争者完全相反,它们在决策理念、目标设立到行动准则等都与社会普遍认可的理念不同,不受规矩、规则等制约。
多数企业都会首选恶性竞争者作为攻击对象,这样做的原因有三:
(1)可以得到行业内部的一致认同,得道多助;
(2)为自己今后的竞争扫清可能的障碍,因为恶性竞争者更具有不可预知性,也就是有后顾之忧;
(3)选择攻击恶性竞争者也就是回避良性竞争者,可以降低垄断现象的发生,可以扩大市场需求,可以导致更高的差异化的形成,而这是许多企业竞争战略的基本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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