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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企业制定价格的过程(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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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中的利润一般以利润率计算。

根据企业对利润率计算依据的不同:有销售收入中的利润比例,在完全成本基础上增加的收益。

所以,常用的完全成本定价法有以下两种成本加成法:

(1)销售收入中利润比例的完全成本加成法:产品单价=单位产品完全成本(1-利润率)

(2)完全成本基础上利润比例加成法:产品单价=单位产品进货价格×(1+经销商利润率)

例如:生产企业:变动成本10元个;固定成本300000元;预计销售量50000个;希望在销售额中获得利润率20%。

零售企业希望在进货价格上再增加利润率10%。

生产企业的单位产品固定成本=30000050000=6元个。

生产企业单位产品完全成本=10+6=16元个。

生产企业单位产品销售价格=16(1-20%)=20元。

在20元中有20%即4元的利润。

零售企业单位产品销售价格=20×(1+10%)=22元。

也就是20元,再加10%即2元的利润。

完全成本定价法具有的优点:

(1)计算简便,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成本得到补偿,并取得合理利润;

(2)适用于正常生产、合理经营的企业,适合供求大体平衡、成本相对稳定的产品;

(3)市场竞争相对缓和,没有或很少有低价竞争者。

完全成本定价方法的缺点:

(1)对市场竞争和需求变化的适应能力差,因为它只考虑企业按照这种价格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能够确保收回成本,进一步获取自己希望的利润。

但是若是缺乏购买者的响应,又受到低价对手的挑战,企业对利润的希望可能落空。

(2)成本和利润重复计算,这主要是在计算完全成本过程中,有些成本或税金此前已经被计算过了。

(3)定价的主观性较大。

因为,这个价格是在产品销售前制定的,所以销售利润率是一个估计值。

2.目标成本定价法。

目标成本定价法,是指以期望达到的目标成本为依据,加上一定的目标利润和应纳税金来制定价格的方法。

目标成本是企业在充分考虑到未来生产经营主客观条件变化的基础上,为实现企业定价目标,谋求长远和总体利益而拟定的一种“预期成本”

,一般都低于定价时的实际成本。

目标成本定价法适用于经济实力雄厚、生产和经营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尤其适用于新产品的定价。

其计算公式为:

产品价格=目标成本(1+目标利润率)(1-税率)

目标成本=(固定总成本目标产量)+单位产品变动成本

目标利润率=目标利润总额(目标成本×目标产量)

目标成本作为一种“预期成本”

,虽然不是定价时的实际成本但也不是人们主观臆想出来的,它是建立在对“量、本、利”

关系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利用盈亏平衡分析的原理加以确定的。

企业通过市场预测,在确定一种产品的可销价格以后,根据固定成本总额和单位产品平均变动成本,可以先测定保本量,即在销售量动态曲线上,价格减去单位产品变动成本和税金后的销售收入与产量的乘积余额正好补偿固定成本总额时的某一点。

这个点称为盈亏平衡点,如图8-1所示。

图8-1盈亏平衡原理示意图

盈亏平衡点上的产量可以通过下列公式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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