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这晚有人偷着乐(第2页)
沈端牢先当上大队的支书。
干了几年后,看见苏新明对这个位子很上心。
明面上表现出想大展身手的意思,背地里却时不时在公社领导和一般干部的面前告沈端牢的黑状。
沈端牢知道这些后,就主动提出辞职。
苏新明也就堂而皇之地坐上了桃树坡大队一把手的交椅。
从家庭的情况来看,沈端牢就沈金焕这么一个独生子,上学时可以说是品学兼优,在同级学生里面一直成绩名列前茅。
要不是这年月高中毕业后都是上山下乡的大方向——所有的学生毕业后居民下乡农民回乡——,肯定早已考进了大学深造。
如果单就子女数量比较,苏新民绝对占优势,他有三个子女。
大女儿苏苟梅,初中毕业后说啥也都不愿意再念高中,却考上了县上的农机职业培训学校,在那里也练得了一门好手艺,用当时流行的说法就是“不爱红装爱武装”
,成了他们那批学员里面稀有的女拖拉机手,毕业后理所当然被分配到七道湾公社的拖拉机站,整天开个拖拉机给各村犁地,虽然苦是苦,却也十分风光。
二女儿苏苟兰也是个初中生,毕业后像她姐姐那样,死活都不愿意再上高中了。
好在他是大队支书,这年月县上的招工指标时不时进社队。
他就借一次招工的机会将其推荐安置到了县城的一家商店里当了营业员,从此端上了国家的铁饭碗,也让村坊邻居十分羡慕。
村里的人在暗地里都在议论,说支书家里的脉气向外溢了。
两个女儿不管怎样,在桃树坡里还数最优秀的。
可再优秀一结婚就成了婆家的人,挣的钱也成了婆家的收入,充其量能给你个零花钱。
让苏新民最头疼最没治的就是儿子苏狗剩了。
女儿再程度不高也还都算个初中生。
儿子是什么程度,说起来会羞死人。
这也是苏新明见不得沈金焕优秀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为对方的优秀都是在自己儿子窝囊的基础上相对比才形成的。
苏新明在孩子读书这方面,比沈端牢要富有远见。
当苏狗剩到了上学的年龄时,他就及时把儿子送进了村里的窑洞小学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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