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写下保证书后再走人(第3页)
他想了想,真想借此狠狠宰上苏新明一把。
这阵子要多钱,他肯定都会出的。
想了一想,觉得还是不妥。
苏新明一旦走出这个门后反悔了,反过来诬陷自己,他可能还会落得个敲诈的罪名。
思来想去,任东彬最终只是提了一个条件:“是这样呗,你给我写一份保证书,写下后再走人。”
说毕,也不管对方愿不愿意,从抽屉里取出一沓纸和一支钢笔,扔在了桌上。
苏新明没有多么文化程度,就当干部多年,看报纸跟上其他人学下少许字。
他不好意思地说:“我不会写。”
“我念你写。”
于是,任东彬念一句,苏新明写一句。
歪歪斜斜地在纸上写下一段话:
“我苏新明借任东彬转正的机会,欺凌其妻崔爱翠,被其当场捉住。
特保证如下:一是任东彬的转正政审工作由我负责,不能出现丝毫差错,保证他按时转正。
二是以后不再纠缠崔爱翠。
如果再犯前罪被捉。
自认赔偿一千元。
苏新明。”
写完之后,任东彬给他念了一遍,并取出印泥让其按了手印。
苏新明此时悔恨的肠子都有些发青。
前几天晚上,他那二货儿子给田香草写了保证书,一家人跪在人家面前悔过。
这才几天,自己又跪在了任东彬面前,也给人家写保证书。
羞人啊!
不知是有其父必有其子,还是有其子更有其父。
父子两个,堪称一对活宝。
保证书交给任东彬后,他折叠好,夹在一个笔记本里,然后锁好了抽屉。
苏新明依旧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任东彬冷漠地说:“还不滚远,等着我反悔是吗?”
苏新明听后,如丧家之犬,灰溜溜地从任东彬家里逃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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