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 21 章(第6页)
来的警察年纪不大,听到她说话后板着脸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是这样的……”
时天天将今晚的事不加任何个人情绪全部复述了一遍。
弄清楚事情的原委,警察看向出租车司机,问道:“她说的没错吧?你捡了人家手机还说不给两千块钱不还?这会儿还准备抢人东西?”
出租车司机一听这话委屈无比:“谁抢她东西了?刚刚我俩明明都说好了,她给我两千块钱我就把手机给她送回来,谁知道送回来之后她又反悔了。
既然她不给我钱,那我为什么不能拿回手机?”
“???”
警察都被他这个逻辑惊呆了,“那东西是人家自己的,就算她不给你钱你也不能抢啊,这都赶得上抢劫了。”
“那就让她给我两千块钱。”
司机态度很坚定。
警察看向时天天:“你的意思呢?”
时天天的态度比司机还坚定,“不给。”
听完两方的话,警察对这件事算有了个初步了解,知道了问题出在哪里。
他直接就对司机道:“同志,按照法律规定,你捡了东西就应该原物奉还,找失主要报酬这事儿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这不是报酬,这是买手机的钱。”
出租车司机不服气:“她一个手机值五六千,我给她送回来,还只找她要两千块钱,是不是就相当于帮她省了三四千?有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
警察有些无奈道:“我就这么跟你说吧,拾金不昧这条是法律规定。
别说报酬要两千块,就是一十块,人家失主想给就给,不想给你也没资格要!”
虽然知道无偿归还失物,失主又不愿意给出一定的报酬的情况下,有时候会有些伤拾金不昧的人的心,但秦市现如今的法律就是如此。
“可她答应我了啊!”
司机急了。
警察耐心道:“但这件事是你威胁在先,而且你自己也承认了。
所以她要是不愿意给,你这边也不能强制要。”
司机震惊道:“那这样的话这手机我不白捡了?我这一路来回的油钱还有损失的时间怎么算?”
他们跑出租车的晚上十一点十一点正是挣钱的时候,这些都是实打实的损失。
“油钱可以给。”
时天天在旁边插了一句话。
“那你给我两千!”
司机不假思索道:“两千油耗费!”
时天天:“……”
警察:“……”
“那你还是回家做梦来得快。”
时天天无情吐槽。
其实原主并不排斥给报酬。
毕竟手机对于普通人来说勉强也算个贵重物品,给报酬也是为了让拾得失物的主人获得奖励,以此发扬‘拾金不昧’这种精神。
但是奖励也要适当,并且在失主的可承受范围内。
原主那手机顶多现在也就值个三千,一下子开口要两千,这代价也太大了。
警察那边也劝他,“人家既然不愿意,你要这么多不合适。”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