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以长夜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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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小兵(.shg.tw)”
!
汝春园之中,水玉楼。
水玉就是水晶,多用作装饰、首饰,这水玉楼之所以以此为名,正是四处摆着水晶灯。
这水晶灯一点燃,整个楼明晃晃、亮晶晶的。
而每个姑娘头上,都插着水晶簪子,水晶越多的,则说明价位越高。
花朝诗会,只有四分诗会的模样,剩下的便是歌舞饮酒。
这里头除了“才子”
,更多的则是“财子”
。
杜修明在这里胡吃海塞,孙祖寿早已四处看去了。
对孙祖寿而言,这可是前所未见的热闹场景。
余云亦看着杜修明,摇摇头道:“修明,你慢点吃,这里的东西就那么好吃么?我看都不干净。”
杜修明知道她说不干净,是因为这里的人不干净,但杜修明确实饿了,这烧鸡卤肉摆在眼前,当然得吃了。
一边吃着,一边回到:“你不知道,我只有吃饱了,才能写出好诗,正所谓饱吹饿唱,写诗就是吹牛,吃饱了才能吹。”
余云亦被他这歪理逗笑了:“修明,不是云儿说你,你来余家的时候,连读一本孙子兵法都拗口呢,你还会写诗,我怎么不信。”
杜修明将鸡骨头吐掉,擦了擦嘴,喝了口茶,回到:“写诗和识字,这是两码事,谁说会识字就会写诗,谁又说不识字就不能写诗?这次我不仅要写一首好诗,而且还要多得今天的诗魁和彩头夺回来。”
余云亦可是知道彩头是什么,但她不知道那一对兄妹,是杜修明要救的人。
当下只觉得杜修明这是想娶小老婆了,不快道:“色字头上一把刀,某些人别为了一点美色,就忘了低调行事的规矩,到时候让四霸天盯上了,阴沟里翻船喽。”
杜修明笑着道:“不会不会,我跟孙祖寿都商量好了,我写诗,他去念,到时候要是得了头筹,彩金一人一半,彩头归我。
他出了大名,我都没人知道。
一举好几个得呢……”
余云亦倒是不生气了,捂着嘴笑道:“孙先生也和你一起胡闹,行行行,只要你今天能得头筹,那你做什么,我都不问了。”
杜修明吃饱喝足,站起身来,这诗会也到了正式开始的时候。
人群之中,站着才高八斗的各地学子,也隐藏着朝廷上身着朱紫的各位重臣,老老少少,好不愉快。
各位才子搜肠刮肚,争奇斗艳,将诗词尽付纸上,以求博得那位大人的青睐。
一首首诗念出来之后,有的毫无波澜,有的则引起人群欢呼。
毫无波澜者,摇摇头说了一句世人不解,便躲到了角落。
引起欢呼者,则是脸上放光,在人群中倨傲。
但那些敢出面念自己诗的,要么就是出身贵胄,要么就小有诗名,亦或是举人出身,功名颇高。
孙祖寿和那几位书生却只敢在底下鼓掌,连大声说一句话都不敢。
孙祖寿腹中倒是有一首诗,也不敢拿出去。
而在人群远处,水玉楼的楼上,则是坐着围着几位面容威重之人,领头一位乃是兵部尚书、内阁排位第三的蒋冕。
蒋冕看着底下士子写诗斗才,看起来心情不错。
这些日子,他为了那“一划麒麟”
的事情,可算是愁白了不少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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