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第6页)
【注释】
1)”
四大奇书“:清李渔《三国演义序》云:”
昔弇州先生有宇宙四大奇书之目,曰:《史记》也,《南华》也,《水浒》与《西厢》也。
冯犹龙亦有四大奇书之目,曰:《三国》也,《水浒》也,《西游》与《金瓶梅》也。
两人之论各异。
愚谓书之奇,当从其类,《水浒》在小说家,与经史不类;《西厢》系词曲,与小说又不类。
今将从其类以配其奇,则冯说为近是。
“(见清两衡堂刊本《三国志第一才子书》卷首)李渔序。
2)马从善:自号古辽阆圃,文康家门客,余未详。
其序写于光绪戊寅年(1878),称”
《儿女英雄传》一书,文铁仙先生康所作也。
“
3)勒保(1740-1819):费莫氏,字宜轩,清满洲镶红旗人,官陕甘总督、四川总督、武英殿大学士兼军机大臣等。
曾镇压川、鄂、陕等地白莲教起义及云、贵苗民起义。
4)观鉴我斋《儿女英雄传》序云:”
其书以天道为纲,以人道为纪,以性情为意旨,以儿女英雄为文章,……吾不图于无意中果得于诚正、修齐、治平而外,快睹此格致一书也。
“又云:”
《西游记》其神也怪也,《水浒传》其力也,《金瓶梅》其乱也。
“
5)东海吾了翁《儿女英雄传序》云:”
其事则日下旧闻,其文则忽庄忽谐,若明若昧,……研读数四,更于没字处求之,始知其所以忽庄忽谐,若明若昧者,言非无所为而发也。
噫,伤已!
惜原稿半残阙失次,爰不辞固陋,为之点金以铁,补缀成书,易其名曰《儿女英雄传评话》。
“
6)《续儿女英雄传》共三十二回,卷首有无名氏自序,不记年月。
光绪二十四年(1898)北京宏文书局印行。
7)石玉昆(约1810-约1871):字振之,清天津人。
道光咸丰年间说书艺人。
8)”
断立太后“:见元杂剧《抱妆盒》,剧情叙宋真宗时李美人生子,遭刘皇后嫉害,陈琳抱妆盒救出幼主,幼主后即位为仁宗,密询陈琳,尊生母李氏为皇太后。”
审乌盆鬼“,见元杂剧《盆儿鬼》剧情叙汴梁人杨国用经商遇害,尸首虽被烧成灰和土制成瓦盆,但”
冤魂“不散,能作人声,后经包公审理伸冤。
9)《龙图公案》:十卷,明无名氏撰,序署”
江左陶烺元乃斌父题于虎丘之悟石轩“。
有繁简两本,繁本故事一百则,简本故事六十六则。
叙写包公审案故事。
10)这里的《龙图公案》指传钞本《龙图耳录》,一二○回,系石玉昆说唱《龙图公案》的记录本(删去唱词)。
刊本《忠烈侠义传》(亦名《三侠五义》)即从此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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