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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借腹(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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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林小雄和黄晓凤谈心,先躺到床上干一回合。

一夜夫妻百日恩,最后二人连夜达成协议。

于是,一份由二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的《借腹生儿协议书》诞生,并传真了一份给。

全文如下:

借腹生儿协议书

由于男女双方没有爱情,但已非婚同居,经与黄晓凤自愿协议商定:

二人先结婚,再借腹生孩子,然后就离婚。

离婚后,孩子由男方带走,男方一次性付给女方青春补偿金壹佰贰拾万元。

女方不得再找男方的麻烦,男方也不再和女方来往。

在生育孩子这段时间里,女方可以住在男方家中,一切生活、生育费用,均由男方付出。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之日起,便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签名:黄晓凤林小雄

还盖了手印。

为此,林莹坚决要与林小雄协议离婚。

战出面调解。

林小雄死缠烂打,就是不肯离婚。

他提出先处理林黄借腹生子纠纷再说。

林莹气得几天吃不下饭。

世上哪有这种奇葩丈夫?

在亲朋好友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林莹只好和林小雄协议,先处理借腹生子,再办离婚手续。

林小雄搞“外遇”

,违反了婚姻法,因而林小雄净身出户。

但看在夫妻一场面子上,林莹给他1ooo万吊。

可是,林小雄还不甘心,想多搞点钱。

所以他不肯签字离婚。

经相公调解一次,林小雄才勉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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