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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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那爆炸的地方是最北方,也就是说,是地穴领主的领地。
是谁有这么大的能耐,可以和地穴领主抗衡,这可是多少年没有见过的奇景了。
听青铜骷髅所讲,像地穴领主这样的地下王者,实力应该在青铜巅峰。
再说很多年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了。
在联系自己的进入,叶宇轩立即想到了那个男人,那个实力强大的男人-赵云。
“走去看看,”
叶宇轩一马当先向着那暴起蘑菇云的地方冲了过去。
虽然明面上赵云是自己的敌人。
但那是在上面的世界,可以说是各为其主的原因,两人才会成为敌人。
但到了这个世界,那个问题已然不在存在。
那么叶宇轩绝对相信,向赵云,赵子龙这样的男人,名将,忠臣。
如果可以何其做朋友,那将是人生一大乐事。
而且如果找到他和其联手,在加上自己隐藏的实力,到时候对付那脆弱的巫妖,相信肯定不再是刚刚所说的一成,而会变成十拿九稳的事情。
想到这里,叶宇轩走的更快了,因为从刚刚青铜骷髅口中所叙述的地穴领主,决不是那种只会冲锋,不动脑的家伙。
一旦他觉得对手会威胁到他的生命,相信他跑得比谁都要快。
还单挑?想都不要想,直接群殴。
想到赵云的处境,和他巨大的作用。
叶宇轩顿时能量全爆。
速度直线上升。
短短眨眼瞬间,就将原本牢牢跟在身后的青铜骷髅甩没了。
看着自己主人甩掉自己,青铜骷髅不但没有不爽,反而异常的兴奋。
因为单单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叶宇轩刚刚和自己战斗的时候并没有用出全力,还留有余力,那么自己刚刚计算的胜率可又要更改了,自己出去的希望更大了。
看来自己选的主公还是没有错的。
青铜骷髅略微欣喜的想到。
先一步来到战场,叶宇轩立即发现了赵云。
不是因为叶宇轩的眼力好,而是在这群丑恶的虫子面前,身穿银白色铠甲,手持龙胆长枪的赵云实在是太耀眼。
太鹤立鸡群了。
看着赵子龙手中龙胆长枪不断挥舞,每挥动一次,必带走几个虫子的性命。
看着那威风凛凛的气势,给人感觉在战千百个回合也毫无问题。
但经过这么长时间,可以称上是久经沙场的叶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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