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三个问题(第3页)
所以,读了十多天大砖头后,除了一脑袋糨糊和大腿上的一堆针眼,李白一无所得。
这天,李白又咬着牙啃大砖头。
由于连续的苦读,身体已经严重超支,困意不断袭来,针头终于没再起什么作用,李白不知不觉地趴在课子上睡了过去。
进入迷离状态的前一秒钟,李白口中还喃喃自语,“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由于长时间专注于各种法律知识的记忆过程,李白的大脑处于一种高度兴奋状态。
各种法律名词、解释、定义在他大脑中来回激荡。
突然,一股热流从他胸口开始涌出,并开始向全身扩散开即将,透过衣服,能看前他全身都在闪光,远远看去,就好象用衣服裹着一个特大号的灯管。
透着衣服,光线由弱转强,李白体内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一股股能量流正从心脏位置发出,然后随经脉沿全身运行,最后又一起向大脑处汇集,李白的大脑也象一架高速运转的机器,大脑皮层下每一个细胞都在经历能量流的洗礼,兴奋地工作着……
不知道什么时候,李白睁开了双眼,发觉全身大汗淋漓,好象刚蒸完桑拿一样,只有头脑有一种清新爽快的感觉,一扫刚才的混浊困顿。
李白十分奇怪,不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
再去看桌子上的书,发现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他合上书本,刚才读到的内容脱口而出“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一口气下来,仿佛黄河之水涛涛不绝,毫无停滞。
李白大喜,又把书翻开一页,才看到前面几个个字,后边的内容又源源不断脱口而出。
李白兴奋之极,顾不得周围人奇怪的目光,手舞足蹈。
想了一想,又跑到书架子上,取下一本没看过的《法律大全》,又翻开一页,结果依旧,他只要看到几个字,后面的内容马上就能复述出来。
李白索性把十几本看过的没看过的大砖头都搬下来,一本本试验,结果都是一样。
李白狠狠掐了自己一下,疼,不是做梦。
困扰了自己这么多天的东西,自己啃来啃去怎么都象天书一样的内容,扎几十针都记不住一句的内容,终于记住了。
一日之间,他将整套法律大典的内容全记住了,而且还有一大半内容他连翻还没翻过,这真是太神奇了。
李白高兴的在一排排书架间游走,又随便翻看别的法律书,更让他高兴的是,随便一本法律方面的书,只要看到关于法律规条的内容,他都能脱口复述下来。
李白不敢相信,他现在已经是一本超级法律大典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