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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功罪平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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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功罪平議

羅隆基一九一六

羅隆基(一八九六~一九六五),字努生,江西安福人。

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政治學博士。

曾任教於上海光華大學、中國公學、南開大學,並主天津〈益世報〉筆政。

中國民主同盟之草創,隆基實有力焉。

鼎革後,膺任民盟中央副主席、森林工業部部長,一九五七年因言獲罪,時謂第二大右派,僅在章伯鈞下。

今人輯其文為〈人權·法治·民主〉。

始皇之功,功在焚書,始皇之罪,罪在不焚書。

老子稱聖人之治,常欲使民無知無欲,又曰行不言之教。

夫三代以前,無書籍也,無典章也,其所為治,自然而治,其所為教,自然而教,仁莫知其仁,義莫知其義,堯焉舜焉,斯大同焉。

由是而文章,而學術,由是而竹帛,而書籍,由是而典章,由是而法制,夫而後禹以之治夏,湯以之治商,文武周公以之治周,三代之治,成小康焉。

降而春秋戰國,仁義道德之說有矣,虛無無為之說有矣,為我矣,兼愛矣,約縱矣,連橫矣,著於書,述為紀,筆於史,撰於傳,編於簡冊,勒於金石,各是其是,各非其非,是其所非,非其所是,是是非非,非是是非,而天下已大亂不止矣。

故曰:「慧智出,有大偽。

夫大同之化,化於無書,小康之治,治於有書,春秋戰國之亂,亂於多書。

欲天下後世受大同之治,則焚書可也,宜也,功也。

欲天下後世永為春秋戰國之亂,則焚書不可也,不宜也,罪也。

昔者楊子之鄰亡羊,請楊子之豎追之,旣返,問:「獲羊乎?」曰:「無之。

」曰:「奚無之?」曰:「多歧路,歧之中又有歧焉,歧之歧又再歧焉,吾不知所之也。

」彼諸子百家之學術,歧中之歧也,歧而再歧也,微始皇一火之功,則天下後世之不大迷大亂者幾何哉?

雖然,書已焚矣,而天下後世卒不免於迷,不免於亂者,吾又不能不謂始皇不焚書之罪也。

秦之焚書,私家之書焚矣,〈秦紀〉未嘗焚也;民間之書焚矣,博士所藏猶在也。

高祖之興,相者謂之曰:「嚮者夫人嬰兒皆以君貴,君相貴不可言。

」高祖遂起於沛。

始皇焚百家之書,而獨不焚卜筮之言,相者得其術誘高祖以滅秦,此始皇焚書不盡之自貽伊戚者也。

然尚非吾之所以罪始皇者。

夫治天下者,果待書耶,則堯舜不足以為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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