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难保不被穿小鞋(第2页)
原先没怎么在意,后来才知道,那日失踪了十几个少年,从此再无下落……”
言语之中,那个“拖”
字用得极为精妙,一听就知道,那些少年不是自愿的,甚至可能被下了药。
“那辆马车你可认得?”
大理寺卿问道。
“就是一辆普通的马车,没有任何记号。
不过,驾车的小民认得,是琉璃居的伙计,那日就是他给官府送粮来的,谁知道走的时候却带走了孩子。”
又是琉璃居啊!
而且几人的证词,都牵扯到了顺天府,难免引人浮想联翩。
“顺天府要是与失踪案没关系,为何处处都有他的存在?买卖姑娘,是差役牵的线。
孩子失踪,又是发生在府衙放粮时。”
“是啊,哪有那么凑巧的事!”
“这不就成了牙侩吗?”
“呸,什么牙侩,明明就是帮凶!”
“可怜那些孩子哟,都成了香胰子了……”
……
无羡将众人的神色收入眼底,扬唇讥笑,都是些人云亦云的家伙,完全没有明辨是非的脑子,这就是用《四书》、《五经》选出来的大明栋梁!
李元芳走到第一个人证面前,一张黑脸看着便觉得凶悍,“你既然将闺女卖予琉璃居的伙计,可有契书为凭?”
“契书?”
那人愣了一下,缩着脖子道,“琉璃居的伙计留下钱,就把小民的闺女带走了,没留下契书……”
常伦冷哼一声,“你口口声声说自己如何疼爱闺女,却连契书都没签,就让人家给带走了,难道从未打算过以后将闺女赎回来吗?”
无羡给常伦点了个赞,这家伙的侦查嗅觉很敏锐啊!
她的目光又回到了对方的第一人证身上,只见他的眼神躲闪了一下,将头低得更低了,“小民就是一个农户,哪里还能想到这些……”
“你怎么能确认,买下你闺女的,是琉璃居的伙计?”
无羡问道。
“琉璃居那么出名,小民在他家门口要饭时,见过店内的伙计。”
“你是在哪一日,什么时辰,什么地方卖的闺女?”
无羡追问。
“……”
那人抿着唇,默然无语。
常伦眼神骤冷,“可别告诉大家,闺女被卖那么重要的日子,居然都不记得了?”
“小民自然记得……是、是在五日前,那伙计架着马车给府衙送粮,完事之后,就在衙门附近将闺女卖给他的。”
“琉璃居的伙计可有好几个,买你闺女的是哪一个?身上有什么特征?”
无羡又问。
第一人证指着右边的脸颊,“他在此处长了一粒黑痣。”
“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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