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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不舍得(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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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得意道,“八百里加急,从南京运来的。”

以马驹的速度,即便八百里加急,这鱼也得臭了,“吃食还是得选新鲜的,品种什么的倒在其次,不如就用鲫鱼吧!”

“会不会太寻常了些?”

“太祖不是提倡勤俭吗?再说,鲫鱼用来养身子,最合适不过了。

若是吃了死鱼,反而对身子不利。”

凡是对朱寿有利的,张永自然鼎力支持,“老奴这就去办!”

一定挑几条最活蹦乱跳的回来!

洗燕窝是个麻烦活,无羡做起了甩手掌柜,直接交给马哲来处理,而她只负责掌勺。

将米粥熬至七分熟时,先加切好的火腿丝入味,快出锅时再加入炖好的燕窝和鱼蓉。

再弄了一道蔬菜菌菇汤,有荤、有素、有菌菇,看似简单,但是营养搭配齐全。

朱寿抬眸瞥了眼燕窝粥,“怎么不是星空燕窝?”

“那是当点心吃的,又吃不饱。”

“可你给奚淼做的,就是星空燕窝,听闻美如星河,璀璨夺目。”

为何轮到他时,就成了普通的燕窝粥?

明显区别对待,他很不满!

“你想要星空燕窝,明天给你做,今天先把燕窝粥给乖乖吃了。”

朱寿这才翘起嘴角,道了声“好”

,“你喂我。”

无羡瞪了他一眼,“你伤的是背,又不是手。”

“抬手用膳的时,会牵动到了伤口,疼……”

委屈的眼神,晶莹闪动。

想到之前给他换药时,伤口确实有出血的情况,怕就是中午用膳时造成的。

那时有毕真在,想必他不敢声张,强忍着痛,坚持将午膳给用完了。

无羡的心又软了下来,舀了一勺燕窝粥,吹凉了,递到了他的唇边。

朱寿眉眼之间尽是笑意,张口尝了一口,火腿的鲜味完全渗入到了粥中,不用加任何调味,便已鲜香味美。

汤汤水水的,终究不耐饿。

还没熬到二更,朱寿的肚子就开始叫唤了。

咕噜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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