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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六章 戎武之婚(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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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这刀头不大,但胜在结实与锋利,一刀重重的劈下去,什么鸡毛鸭血全部死光光。

这又是一种北秦军的武器?诸国人呆呆的看着,不明所以。

这样的军队虽然看上去强大,但并非是不可一世,更不似是无敌的存在。

因为……他们的双手把握铁刀比起当时的武器来,太短了。

古时的武器是很长的,当然也没有那么离谱,可的确是长,比现在的大*要长得多,列国现在所用的戈、矛、戟大多为士兵身高的一倍半,甚至两三倍,不过不会过三倍。

但各国的确是尽可能的把兵器造长,两军对冲,一寸长一寸强,这话不是白说的。

但是各国并不知道,北秦军的这支军队一旦形成了一股全体一至的战阵,那种威力可不是吹的!

威武的武士头前带路,红巾女军在左右随侍,姬萍一声令下,带队起乐。

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不符合周礼……但如前文说的,这是一个礼乐崩坏的时代,一般说来,谁他牛的还讲礼。

而在这方面,北秦的方式不是修改或逾制,而是彻底的无视。

这个无视就是完全不守周礼,而是从北秦的实际需要!

比如说北秦伯不喜欢搞大礼,不喜欢喧哗,不喜欢表面工作,不喜欢形势主义,更是不喜欢那些毫无意义的繁文辱节。

当时的婚礼,据《仪礼·士昏礼》记载了当时婚礼的六个步骤:一、纳采。

採择女也。

二、问名。

问女之姓氏,归以卜其吉凶。

三、纳吉。

卜于庙而吉,使使者往告。

四、纳徵。

使使者纳币以定婚。

五、请期。

告婚期。

六、亲迎。

往迎妇。

如秦公要求北秦伯亲迎亲迎新妇的事在当时的诸侯间是极为罕见,而诸侯不亲自逆女才合乎当时礼制。

与娶妻一方逆女相应地,嫁女一方有送女、致女和聘等礼仪。

送女,是遣嫁之礼,一般不出国境。

致女则是把所嫁之女送至目的地。

无论送女还是致女,诸侯都不亲自执行。

结果,秦公送亲,而北秦伯迎亲……

可见,于秦国也好,北秦也罢,都对此中种种的礼无视了。

他们自行其事,选择自己的选择,没有谁会在这种事上和国君进行计较。

这可以说明,当时的儒文化的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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