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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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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敢于侮辱始祖神的?

如果真的这样,只怕就不是乱他江山,而是直接死罪了。

再说,娲皇的本领大家都清楚,那是补天之能。

当年共工和颛顼把天都打烂了,全亏她老人家出马才补好了破烂的地球。

这样的一个超级正神,要处罚区区一个人间男子,还需要出动狐狸精吗?

这简直是太小看娲皇了。

而且,一个正神,怎么可能去使唤狐狸精?

狐狸精,就算做她老人家的仆役也不够资格啊。

再说,那么伟大的人物,岂会迂回婉转来做这么无聊又复杂的事情?

而且,要什么人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黑娲皇?

既不是秦汉两宋,也不是盛唐时代。

敢于这么黑女神的,那一定得是明清时代的男人。

无他,明清时代的直男癌患者已经达到了历史的巅峰‐‐终明清两个时代,男人对女人的压迫简直骇人听闻:提倡贞洁烈女达到了巅峰时代,不仅如此,为了不让女人们出门,还开始大规模让女人裹小脚,三寸金莲成了文人们歌功颂德的对象,老太婆的裹脚布又长又臭,也能让他们兴奋起来。

试想想,一个民族,大规模地把女人的脚缠起来,让她们不能自由行走,更失去了自我谋生自立的能力。

如此大规模地残害女性,不啻自断双手双足,生产力怎么可能发展?

而男人这么做,理由也非常简单,非常可笑‐‐那就是为了欣赏这样一种残缺而变态的美感。

他们觉得女人们垫着三寸金莲走路,实则残疾一般,这样子很美。

如果那时代有别的女人居然是大脚,那是要受到万般嗤笑的。

吴所谓想起老祖母以前讲的一个故事,在老祖母的时代,已经是解放脚了,可老祖母天天告诉他们,说那会儿,有一对兄弟,大哥娶了一个大脚的女人,弟弟娶了一个三寸金莲。

大脚的女人很漂亮也很能干,可因为是大脚,就被全家人嘲笑欺侮,觉得她丢脸,所以,什么粗活重活都大脚女人干,而好处都是小脚弟媳妇的。

饶是如此,大家还是看不上大脚女人,直到她因为犯下了一点点小小的错误,就被夫家活活给打死了。

大脚和小脚,在那个年代,成了身份和审美的天然区别。

相比起现代人人鄙视的非洲女性的割礼,简直不遑多让。

吴所谓一想通了这一点,立即就明白了:绝对要明清时代的那些巅峰直男癌患者才敢如此肆无忌惮地侮辱娲皇。

他们已经自大得连始祖神都不放在眼里了,居然编造出商纣王侮辱娲皇的谣言,说穿了,这是他们自己在侮辱娲皇。

也难怪,从那以后,终明清两代,华夏再也得不到正神的庇佑,无数次战乱,无数次屠杀,无数次惨败,直到被西方打得满地找牙,直到差点亡国灭种……这惩罚才结束。

娲皇,惩罚的哪里是商纣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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