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第4页)
倒不如说是对已逝的利维娜公主滤镜太深。
白榆觉得跟这俩人无法沟通,疲惫地回阿尔弗准备好的卧室去午睡。
进去之后,她才觉得这个卧室似乎过于“童真”
了一些……虽然床很大,但窗台上整整齐齐列队的毛绒娃娃、造型圆润的象牙白衣柜、小书桌上无声旋转的贝壳风铃似乎都暗示着一件事:这是个小女孩儿的房间。
白榆从落地窗往外望去。
望见一片幽深葱郁的树林。
突然觉得眼前的景物似乎有些眼熟。
她回身在房间里环顾一圈,视线落在靠墙的那张小书桌上,走过去仔细搜索起来。
“当啷”
一声,她碰见了一个带锁的小盒子。
锁上的锁眼非常迷你,可以推测钥匙的尺寸也比寻常的要小很多,就像是供小孩子玩乐的玩具。
但偏偏那个锁的材质非常特殊。
对于普通人而言,想在不损伤盒子的前提下暴力拆解还有点难度。
但白榆是个机甲师,对她来说开个锁不算什么难事——
但她没必要这么做。
因为她知道钥匙在哪里。
白榆在窗台前站定,扫视一圈那些毛绒娃娃,确定从左到右第三个恐龙模样的玩偶最顺眼。
于是她拿起玩偶,顺着它背部的一个小小缺口伸出一根手指,一掏。
银色的小钥匙到手。
看着那个钥匙,白榆心情复杂。
为什么她记得的都是这些零零碎碎的、乱七八糟的记忆?
她把盒子抱回床上,“咔哒”
一声把锁打开。
盒子里躺着几枚树叶书签、几个亮晶晶的宝石戒指、两颗随处可见的白色鹅卵石……还有一本日记。
白榆打开那本日记。
“十一月六日。
晴。
我从妈妈那里拿到了新的日记本。
但是,在一个本子上记录自己每天做些什么、想些什么,真的不是件蠢到家的事吗?别人随时能探听到我的秘密。
所以,我打算把自己的日记本锁起来,谁也看不见。”
“十一月七日,把钥匙埋在花园里,差点被兔子刨出来。
今天吃红烧兔头。
妈妈一开始说,‘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结果吃的比我都香。
呵,善变的大人。”
“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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