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笔者在《神雕侠侣》书中引入此观念之讨论,主旨为重视独立思考,向未必合理之传统观念挑战。
当时中国当局严格控制属下人员之婚姻,属下人员婚姻须向上级申请,批准与否之主要标准为“阶级成分”
,因此酿成无数悲剧(尤以部队中为多)。
作者对此颇有感触,虽未身受其害,但友侪影响所及,亦有感同身受者,幸现行新婚姻法第三条、第四条强调婚姻自由原则,“必须男女相方完全自愿”
,“不许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
这当是改革开放的一大德政。
婚姻习俗变迁多端,详加研究可写成一部大书。
恩格斯根据美国学者摩尔根的研究,认为婚姻制度的根源为剥削关系、生产关系及私有财产。
弗罗伊德则从心理学着眼,认为与恋母情结、杀父情结、兄弟争产情结有关。
此两说各有若干理由。
近代及当代则有很多学者根据生物学立论,认为与遗传基因、优生观念等有关,笔者亦倾向接受此说。
综览各国的婚姻法,可发现不少有趣而难以了解的奇特例子。
我国西藏及大凉山少数地区,仍有一妻多夫的群婚制度,几兄弟往往共娶一妻。
读者常向笔者挑战,认为《鹿鼎记》中韦小宝一夫七妻为不可信。
其实明清大官妻妾成群固不为奇,即令寻常小官或稍有资产之地主、商人,亦常娶多妻,如《大红灯笼高高挂》中所描写者。
笔者少年时常至杭州“汪庄”
(今改为“西子国宾馆”
)游玩,见汪姓茶商主人之墓群,汪老爷与夫人居中两个大坟,左右各有四个小坟,是汪老爷八位小妾的坟墓。
笔者常在汪老爷的大坟上踢几脚,以表示对他的不满,现在这些坟墓都已拆去填平了。
清朝杭州富商胡雪岩的故居今已开放,显示他当时共有十三位夫人。
即以先进文明的英国而论,其婚姻法中亦有封建传统。
不久之前,一对英国夫妇要离婚,必须具备充分理由向国会申请,由国会为此通过一件法案,方得批准,可见离婚之难。
现行英国婚姻法中又规定:离婚的男子不得再娶其妻的姊妹为妻,离婚的女子不得再嫁其父的兄弟,即嫂子离婚后不得嫁其大伯小叔。
但有些英国著名小说中的故事却又未必遵守这个规定,如高尔斯华的名著《有产者》,哈代的名著《还乡》。
欧洲王室互相通婚,尽量不与平民通婚,通常不禁表兄妹婚姻。
英国女皇伊利沙白二世的皇夫菲立普公爵,与女皇即为远房表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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