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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商法学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

目录

2.1比武招亲:杨康与穆念慈婚姻合同

【情节】

《射雕英雄传》第7回“比武招亲”

描述了穆念慈和杨康的首次见面。

只见中间老大一块空地,地下插了一面锦旗,白底红花,绣着“比武招亲”

四个金字,……那汉子点点头,向众人团团作了一个四方揖,朗声说道:“在下姓穆名易,山东人氏。

路经贵地,一不求名,二不为利,只为小女年已及笄,尚未许得婆家。

她曾许下一愿,不望夫婿富贵,但愿是个武艺超群的好汉,因此上斗胆比武招亲。

凡年在三十岁以下,尚未娶亲,能胜得小女一拳一脚的,在下即将小女许配于他。”

在杨康胜过穆念慈以后,穆易理所当然地认为应当谈谈两人的婚姻合同了。

穆易道:“我们住在西大街高升客栈,这就一起去谈谈罢。”

那公子道:“谈甚么?天下雪啦,我赶着回家。”

穆易愕然变色,道:“你既胜了小女,我有言在先,自然将女儿许配给你。

终身大事,岂能马虎?”

那公子哈哈一笑,说道:“我们在拳脚上玩玩,倒也有趣。

招亲嘛,哈哈,可多谢了!”

穆易气得脸色雪白,一时说不出话来,指着他道:“你……你这……”

公子的一名亲随冷笑道:“我们公子爷是甚么人?会跟你这种走江湖卖解的低三下四之人攀亲?你做你的清秋白日梦去罢!”

穆易怒极,反手一掌,力道奇劲,那亲随登时晕了过去。

那公子也不和他计较,命人扶起亲随,就要上马。

穆易怒道:“你是存心消遣我们来着?”

那公子也不答话,左足踏上了马镫。

【问题】

1.如何界定比武招亲?这种婚姻形式是否能够被认可?

2.杨康是否正式履行该合同?杨康能否履行这个合同?

【解读】

穆易(本名杨铁心,将“杨”

字拆开为“木易”

)收养了一个义女,唤做穆念慈。

女儿长大了,终身大事不可不问。

那时没有今天的专业婚介机构,更没有什么婚托、婚骗,主要依靠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杨铁心与养女在江湖上漂泊多年,没有固定产业和居住地,属于江湖中人当然也就没有通过传统民间的“媒妁之言”

来解决穆念慈的婚姻问题。

没奈何,杨铁心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比武招亲。

一则可以为曾在武学博导洪七公处进修过的女儿找个志趣相投的人,二则可以不通过中介,节省了手续费和人情等成本。

那天杨康打赢了穆姑娘,还取了她一只绣鞋。

然后说,他只是技痒,想上来切磋一下,没有娶妻的意思,说完就要走。

这下激起了杨氏父女和诸位看客的众怒。

合同这玩意,不限形式,不是只有白纸黑字才确凿无疑,口头上的约定,也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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