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云鹊的眼睛盯着布娃娃,随着布娃娃的摆动,跟着点了点头。
然后女人进门,带着一个镶了芝麻大点玉的簪子,一双凤眼斜飞着,满是风情。
云鹊从那女人一进门便喜欢上来,白马镇从没有像她这样漂亮的人。
可是人怕总是犯贱的,若别人喜欢你,你便不屑一顾,若不喜欢你,你便上赶着倒贴。
云鹊与她继母,便是这个状态吧。
一个不屑一顾,一个上赶着倒贴。
云鹊大概是从五岁起,便开始洗衣服了,刚开始是夏天,水凉快得很,也舒服地很。
云鹊洗着衣服,从来都不觉得这是什么苦差事。
她总是反反复复地搓着衣服,要将角落里面一丁点儿的灰尘都搓干净了才罢休。
唯一不便的是,手泡在满是皂角的水里久了,指头便变得木木的。
到了冬天,继母说,孩子太小,洗冷水要冻坏的。
云鹊还说:&ldo;不会,我身子好,母亲才该小心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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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笑了笑,将水热了热,还给她洗。
到后来……后来没过几天,继母怀孕了,没法烧热水了。
云鹊个子矮,够不着烧水的灶台,她在台子边折腾了好久,终于泄了气,回头瞧见那刚从河里打上来的水,想:&ldo;有什么怕的?不就是一摊子冷水吗?&rdo;
于是,一直到她被卖进牙行,到她被牙婆子训练着礼仪,到她低着头被高家的主子挑来拣去,到她有幸做了高家二姨太太的小丫头,她都一直用冷水洗着衣服。
那冰冷的水仿佛从五岁那年,就淌进了她的骨子里,将她的骨头冻得晶莹剔透。
她爱惨了在冬天将手猛扎子塞进冰水里的感觉。
后来她被分过来,分到高云长的院子里,当了二等丫头,不再做洗衣服的活计,可她依然爱将手往冰水里塞。
不是夏天那沁凉的水,而是寒冬的凛冽冷水,那在别人看来如刀片一样难熬的水,在她看来,竟还有一丝可爱。
记得是某一天吧,冬天,但太阳暖得很,她躺在床上,早晨的暖阳正巧儿透过窗户照在她的身上,云鹊被这太阳照得心烦意乱,手上如有千万只蚂蚁在咬噬。
云鹊坐不住了,她起来,飞快地从水桶里往木盆里舀了一瓢水,将手塞了进去,不行。
她又跑到井边,新打了一瓢水,将手塞了进去,还是不行。
井里的水冬暖夏凉,是她最不喜欢的水了。
后来,云鹊想到了河边。
她要谢谢高家做的是漕运,谢谢自己是被卖进了高家,高家的后院里便通着河,河水比池水要冷多了。
一想到这个,她便连心都痒了起来。
正想往外走时,却正好遇到了回来的高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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